2011年12月5日 星期一

《每日新眼光》災難的啟示

2011年 12月 05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災難的啟示
耶穌說:「因為這些加利利人死於非命,你們就以為他們比其他的加利利人更有罪嗎?我告訴你們,不是的;除非你們悔改,你們也會遭遇到同樣的結局。」(路加福音13章2∼3節)
人類歷史中不斷面對災難,有些起因於大自然,有些是人為因素所造成。面對這些突然的意外,人們總是會問為什麼?

台灣是一個天災人禍頻繁的地方,而1984年可說是災難的一年。當年6月20日台北土城的山海煤礦發生氣爆,死了72名礦工;20天後的7月10日,瑞芳的煤礦也發生災變,死亡人數更高達103人。災難並未因此停止,12月5日三峽的煤礦再次爆炸,死了93人。死去的礦工大部分是原住民,他們離開原鄉到陌生的城市求發展,卻進入最危險的地方,以生命換取溫飽。

回顧這段艱辛之路,或許我們也會像今天的經文所記載,有人把發生在以色列人身上不幸的事件告訴耶穌,期待得到回應,找到災難原因,進一步得到啟示。但,對於災難中喪生者的遭遇,常常找不到解釋,就如耶穌所說,被彼拉多殺死的加利利人和被西羅亞塔壓死的耶路撒冷人,並沒有比別人邪惡,他們的死不是簡單的「罪有應得」可以解釋。面對災難雖然是如此無奈,但並不是沒有意義。耶穌進一步引出事件的啟示:人要把握時間,機會不是常有;不要心硬,不悔改,否則在想不到的時候,生命就突然結束了。

面對災難,我們不要幸災樂禍地說:「好在,不是我!」而是要以悔改的心面對,反省自己有比遇到災難的人更好嗎?這些不幸的發生,我是否也是幫兇呢?面對台灣原住民所受的災難,我們應該有更多的悔改才是。

默想:
在我的生活中有實踐所相信的信仰嗎?
祈禱:
親愛的主耶穌,祢是我的救主,也是我人生的榜樣。祢如此信,也如此行,甚至付出生命的代價,也不退縮。這樣的信仰與生活,確定了生命的價值。願我能追隨耶穌祢的腳蹤行,在生活中實踐我對祢的信仰。奉主的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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