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2日 星期四

《每日新眼光》用身體榮耀上帝

2012年 01月 12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用身體榮耀上帝
因為祂用重價買了你們。所以,你們要用身體來榮耀上帝。(哥林多前書6章20節)
保羅勉勵信徒不要行淫亂,因為身體是聖靈的殿,是上帝用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身子上榮耀上帝。對教會內稱為兄弟姊妹,卻又行淫亂的,保羅主張不可與他相交。在現今開放的社會,男女接觸、交往的機會比以往多,如不留意,可能就落入淫亂陷阱。基督徒如何避免淫亂發生?除了加強夫妻溝通、培養感情外,還有3個原則:一,不聽已婚異性抱怨其配偶;二,不向異性抱怨自己的配偶;三,避免和非配偶的異性單獨同處一室。保羅更進一步提醒:「誰自以為站得穩,誰就該小心,免得跌倒。」(哥林多前書10章12節)

一位父親坐在沙發上,專心聆聽在他腿上的5歲兒子唱詩歌。詩歌有一句:「我安穩坐在上主的手臂上。」兒子唱完,問父親說:「上帝的手有多大?」「上帝的手是創造天地的手,好大好大,祂的指縫也很大。兒子啊!你個子小,上帝的手指縫又大,若把你漏掉了怎麼辦?」兒子說:「我是主的一個小指頭,連在祂身上,永遠掉不了。」是的,我們都是主的肢體,無論哪一個都緊密與主連結,成為教會。因此保羅說:「人無論犯什麼罪都不影響自己的身體,惟犯淫亂的人是害了自己的身體。」我們豈可因淫亂毀了主的肢體?

在「小三」(第三者)盛行和倫理淡沒的今天,「用身體榮耀上帝」是很重要的信仰功課和見證。保羅告誡我們:「你們不知道你們的身體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住在你們裡面,是上帝所賜的。你們不屬於自己,而是屬於上帝,因為祂用重價買了你們。所以,你們要用身體來榮耀上帝。」

默想:
我是否確認自己是主的肢體?我是否確認自己是聖靈的殿?
祈禱:
慈悲的主,請祢保守我的心懷意念,能看見自己的過錯,並求祢寬恕我無意的過失。求祢使我不至於故意犯罪,不容許罪惡支配我。懂得用身體來榮耀祢。願我的言語、心思都蒙祢悅納!奉主耶穌的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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