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23日 星期一

《每日新眼光》真正的自由

2012年 01月 23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真正的自由
弟兄姊妹們,上帝選召你們,要你們成為自由人。只是不可用這自由作放縱情慾的藉口,卻要以愛心互相服事。(加拉太書5章13節)
「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這句話在現代個人主義盛行的時代中,反映出人們在生命中的想法與行動。在鄉村的小吃店用餐時,常常會遇到抽菸的客人,每當向他們提出反應,許多人都會用那種不太甘願的態度回應,甚至還遇過更誇張的人說:「現在是一個自由的社會,我有抽菸的自由。」真是可悲!這種以自我為中心,不顧慮他人的自由,就是現代許多人普遍認知的自由;但這種自由是真正的自由嗎?

加拉太書被稱為「自由的大憲章」,保羅在今天的經文中,論到基督徒應該正確的了解什麼才是真正的自由,他清楚區分出放縱情慾(犯罪)的自由和服事的自由是不一樣的。保羅認為,放縱情慾(犯罪)的自由嚴格來說根本就不是真正的自由,而是一種假冒為善的自由,這種自由只會奴役我們,使我們成為撒但、其他人、以至自己的罪惡的奴隸;相反的,基督徒有行善的自由,藉著愛心服事神和人,並歸榮耀給神,這種自由是放棄自我為中心,以愛人如己為出發點的生命,這才是真正的自由。

今天成為基督徒的我們,實在需要好好的活在這樣的真理教導中。當社會許多人一味的傾向以自我為中心的那種自由時,我們必須發揮影響力,扭轉那不符合真理錯誤的自由觀,好讓更多人能生活在正確的自由觀之下,以愛心互相服事,以致眾人的生命得到益處,社會得到祝福。

默想:
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在教會服事中,還是處在以自我為中心的光景中嗎?請記住,這樣的光景只會讓我們的生命不斷地陷在紛爭、傷害中,以致於領受不到神在我們生命中的祝福。
祈禱:
親愛的主!求祢賜下自由的靈在我的生命中,趕走我生活中的愁煩與不安,好讓我擁有健全的生命,能愛人如己,以愛心互相服事。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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