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30日 星期一

《每日新眼光》生活在光明中

2012年 04月 30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生活在光明中
你們原是在黑暗中,可是自從成為主的信徒,你們就在光明中。你們的生活必須像光明的人。(以弗所書5章8節)
某鄉間教會一向平靜,新傳道充滿理想地推行各樣事工,教勢日增。一段時間後,傳道發現會友有不名譽的事,社區人士議論紛紛,讓教會和主蒙羞。幾經禱告,傳道決定依信仰軟性處理──私下明白告知當事人,請其悔過善處,勿辱主名。後來長執來找傳道人說:「這沒有什麼大不的」、「這時代就是這樣」、「會友早就習以為常了」、「若不去處理,教會能多幾個人做禮拜,不致影響奉獻」……。但傳道人仍堅持信仰立場,指正錯誤。當他任期屆滿,長老認為「年輕傳道人不食人間煙火,造成信徒流失、奉獻減少」,無意續聘,傳道人黯然離職。會友雖表氣憤,卻礙於情面徇私不說,徒然唏噓。

教會善處會友過犯,是要其別再犯罪;把黑暗中無益、污穢的事揭發出來,不是自以為義的揭人瘡疤,而是唯有認罪,才能蒙上帝喜悅接納。一味鄉愿的隱瞞,是為罪惡鋪設溫床,不但於事無補,反使罪蔓延、讓正直人受傷。

人是上帝的兒女,按照上帝形像所造,理當「像上帝一樣」,維持美好聖潔的形像,將上帝的話語視為學習的目標,用美好的生活方式獻給上帝,作為聖潔馨香的供物,回報上帝的恩典。聖潔的生活當然必須排除淫亂、貪婪、醉酒……,成為基督徒就要有新的生活方式,將活在私慾腐化的舊我革除,像光明的人,結出良善、正義、真理的豐盛果實。

默想:
事情的對錯應該究理明白後,再用信仰的原則──悔罪後包容去處理。信耶穌基督真的很好,有上帝賦予人的榮耀形像,使人脫離罪惡轄制、悔改過聖潔的生活。
祈禱:
創造的主上帝,祢用祢的形像創造我們,這是何等的榮耀。我願過聖潔的生活,讓自己成為新人得蒙賜福。願祢的光時時照亮我,讓我的光也照耀在我們的社區裡。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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