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2日 星期五

《每日新眼光》生命的主權在於上帝

2012年 06月 22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生命的主權在於上帝
凡流人血的,別人也要流他的血,因為我──上帝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創世記9章6節)
這段經文一方面表明上帝「公義」的一面,因著祂看重人的生命,絕不允許他人剝奪任何人的生命(包括自己);另一方面,也表明上帝「慈愛」的一面,因為祂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我們是屬祂的兒女,生命是祂賜予的,也唯獨祂握有生命的主權,故敬畏上帝的人必然也會尊重生命。

上帝造人以「人人平等」為原則,在上帝眼中不分貴賤高低,人人都是上帝的寶貝。那些不尊重別人生命的,或出於貪婪慾念,或以為自己的生命優於別人,而看不起別人的生命,例如2次世界大戰期間,德國的希特勒就屠殺了600萬個猶太人。耶穌說:「所以,你們要別人怎樣待你們,就得怎樣待別人;這就是摩西法律和先知教訓的真義。」(馬太福音7章12節)我們希望別人尊重我們的生命,我們當然也應該尊重別人的生命。

去年,「廢除死刑」的議題在台灣造成相當大爭議。根據調查指出,有72%的台灣人反對廢除死刑;但很弔詭的,其中不到一半的人認為死刑有嚇阻犯罪的效果。當被問到,如果刑期加長或假釋的標準提高,則有56%的人認為死刑可以被廢除。

如果社會未來仍只停留在「判處死刑」或「廢除死刑」的極端爭議,而不去思索犯罪成因、獄中輔導成效、出獄後如何追蹤管束的話,所有的社會問題都將無解。

默想:
有人說:「與其將錢耗費在死刑(或蓋監獄)上,還不如用來投資教育還比較實際。」你認為呢?
祈禱:
賜下生命的主,因為祢照自己的形像創造了我,並使我在品格上與禽獸有不同的特質,例如道德、理性、創造力、自尊等,這些特質我不但要珍惜,更要感謝。禱告奉主聖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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