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8日 星期五

《每日新眼光》心中有愛,奉獻無礙

2012年 12月 28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心中有愛,奉獻無礙
你們要把十分之一的全數送到聖殿,使聖殿裡有豐富的食物。……試試我,你們就會看見我打開天上的窗戶,把各樣好東西豐豐富富地傾倒給你們。(瑪拉基書3章10節)
至今,仍有信徒為了究竟是要什一奉獻或甘心樂意量力而為奉獻來爭論。什一奉獻是舊約律法?宗教稅?或上帝的誡命?信徒對此看法仍有不同。在個人主義影響下,部分沒做什一奉獻的信徒,對教會牧者時常強調要什一奉獻心生反感,就像有人要逼他一樣。在此,筆者僅就奉獻本身提出幾點分享。


首先,奉獻是學習上帝的慷慨。一如上帝毫無保留賜下獨生子來愛我們,相信我們給越多也會得更多。慷慨奉獻的真諦就是慷慨付出愛,如箴言11章24節:「慷慨好施,日益富裕。」哥林多後書9章7節也提到:「每一個人都應該按照自己的心願捐助,不猶豫,不勉強,因為上帝喜愛樂意奉獻的人。」


其次,我們當學習定睛在天上的國度。主耶穌說:「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也在那裡。」(馬太福音6章21節)基於此,基督徒不只獻金、獻工,還要獻心,求上帝給我們智慧去使用錢,而非被錢所奴役。


最後,我們是否甘心樂意奉獻,也決定了上帝在我們心中的地位。今天的經文提到:「該獻的不可欺騙上帝」,路加福音20章25節主耶穌說:「神的物當歸給神」,跟十誡中第八誡「不可偷竊」的教導不謀而合。

華倫˙魏斯比在《清新的心靈》中提到:「上帝不看奉獻金額的數量多寡,而是看你奉獻了所擁有幾分之幾。我們若有能力給得更多,卻不這樣做,上帝會留意。如果我們原本想給得更多,卻做不到,上帝也會留意。」新的一年即將開始,你願意在金錢上回應上帝的愛嗎?

默想:
我是否有將該獻給上帝的金錢毫無保留、甘心樂意的奉獻呢?
祈禱:
慷慨的阿爸父,謝謝祢的恩惠與慈愛,總是讓在我需要的生活中不虞匱乏。懇求祢讓我能為主求萬事,為己無所求,將自己完全交在祢面前,使我的身心靈都能為祢所使用。禱告奉主聖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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