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8日 星期六

《每日新眼光》201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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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01月 18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赦罪的恩典

參考經文:《 利未記16章1~34節》

他要雙手放在羊的頭上,承認以色列人所犯的罪過、悖逆,和所有邪惡的事,把這些罪都轉移到羊頭上,然後指派一個人把這羊趕到曠野去。(利未記16章21節)

當以色列人要離開西奈山向應許之地前進時,在摩西懇求下,上主答應與以色列人同行(參閱出埃及33章12~17節)。但是有罪的人要如何與聖潔的神同行且得平安呢?律法中有關贖罪祭的條例,就是要解決這困難。律法規定,每年7月初10,祭司要帶領百姓守贖罪日,藉獻祭使人民得潔淨。

獻祭的過程非常慎重。祭司要在指定的時間進入至聖所;進去前,祭司要沐浴淨身,穿好祭司服,然後才開始為獻祭。首先,祭司要為自己和家人獻贖罪祭。接著,祭司為人民的罪獻上兩頭公山羊做贖罪祭,其中一頭被宰殺,使人民的罪得潔淨。對另外一頭羊,祭司把雙手按在羊的頭上,藉著認罪把罪轉移到公山羊的身上,然後,把羊趕到曠野沒人居住的地方,代表罪已經遠離人民。獻完贖罪祭後,祭司再沐浴一次,接著為人民和自己的罪獻上燒化祭。另外,被指派把代罪羊趕到曠野的人,也必須要沐浴後才能回到營區。傳統以色列是如此不厭其煩地處理罪的問題。

今天,罪仍是阻止人親近聖潔上帝的重大困擾;不同的是,在基督教的信仰裡,相信藉著完全的大祭司耶穌基督獻自己為代罪羊,祂為世人流的寶血,就可以使世人的罪得到赦免,而且一次就夠了,不必再獻。世人藉著信心,就能承受這罪得赦免的福分。這是何等的恩典,我們當以敬虔感恩的心來領受,不故意犯罪,謹慎保守我們聖潔的身分,使上主的名得榮耀。



默想:

我是在罪的控訴中不安過生活,或是生活中感受罪得赦免的喜樂平安?

祈禱:

慈悲的父神,論罪,我應當死,但因祢的憐憫與慈愛,赦免我的罪,我感謝祢。求祢讓我以感恩的心,過每天的日子,以聖潔的生命榮耀祢的名。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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