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7日 星期一

《每日新眼光》2014/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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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01月 27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慎重處理奉獻之物

參考經文:《 利未記22章1~16節》

祭司不可讓一般人隨意吃神聖的祭物;這會使那人犯錯,受懲罰。我是使祭物聖化的上主。(利未記22章15~16節)

上主是聖潔的神,不僅服事祂的祭司要聖潔,連獻給祂的祭物都變成聖物,不可隨便處理,要符合聖潔的規定。聖潔,是此段經文的主題。當人不潔淨時,不得接近聖物;縱使是祭司也要等到本身潔淨之後才能吃祭物;除了潔淨的考量外,吃祭物者的身分也不能隨便,只有祭司的家人才可以吃,嫁給平民的祭司女兒也不可吃。一般人若在無意中吃到祭物,要按原價加五分之一償還給祭司。由此可見,以色列的信仰是多麼小心處理奉獻給神聖上主的祭物。

今天教會已經沒有像以色列宗教獻祭的行為,因為在信仰上,我們相信全完的耶穌已經獻上最完全的祭物──祂自己,使相信祂的人,罪得赦免,與上主建立和好的關係。所以,在我們的禮拜中,我們沒有獻祭物。但是,在我們的禮拜中,則以奉獻來回應上主拯救的恩典;不只是金錢的奉獻,也包括才能服事的奉獻。按照此段經文的說法,我們的奉獻都成了聖物,教會不可看輕或隨意處置。

奉獻的金錢成為聖工的用途,是我們清楚知道的,因為每個禮拜我們都以詩歌如此宣告。只是我們真的有善用這些奉獻給上主的錢嗎?教會若不小心,很容易就會陷入「假借宣教之名,行圖利個人之實」的誘惑。這種情況常常不容易分辨,一般對教會事務涉入不深的信徒更不容易看出來。但是,當事者自己知道,上主更知道當事者的心思意念。服事的人要以聖潔的心服事聖潔的上帝,善用奉獻的金錢於聖工的用途,如此無論教會和個人才能蒙受祝福。



默想:

教會的預算如何用在福音的事工上?

祈禱:

親愛的上帝,感謝祢讓我有機會服事祢,求祢幫助我成為忠心的管家,善用信徒的奉獻,讓聖工順利進行。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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