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8日 星期六

《每週新眼光》2014/03/08

2014年 第 1 季 第 10 週 發刊時間:每週六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認罪與悔改 
32:1 (大衛的訓誨詩。)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2 凡心裡沒有詭詐、耶和華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3 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因終日唉哼而骨頭枯乾。 4 黑夜白日,你的手在我身上沉重;我的精液耗盡,如同夏天的乾旱。(細拉) 5 我向你陳明我的罪,不隱瞞我的惡。我說:我要向耶和華承認我的過犯,你就赦免我的罪惡。(細拉) 6 為此,凡虔誠人都當趁你可尋找的時候禱告你;大水泛溢的時候,必不能到他那裡。 7 你是我藏身之處;你必保佑我脫離苦難,以得救的樂歌四面環繞我。(細拉) 8 我要教導你,指示你當行的路;我要定睛在你身上勸戒你。 9 你不可像那無知的騾馬,必用嚼環轡頭勒住他;不然,就不能馴服。 10 惡人必多受苦楚;惟獨倚靠耶和華的必有慈愛四面環繞他。 11 你們義人應當靠耶和華歡喜快樂;你們心裡正直的人都當歡呼。
一般人都不喜歡被定罪,甚至希望遠離罪的刑罰。然而,聖經說:「因為人人都犯罪,虧欠了上帝的榮耀。」(羅馬書3章23節)罪從一個人進入世界,因著罪,死接踵而來;於是,死亡臨到了全人類,因為人人都犯罪。在法律頒布以前,世界就有了罪;但是沒有法律,人就不在法律的標準下被懲罰。

◆有形與無形的罪

法律上的「罪」,是指人做了社會不接受的事。法律的罪由法官判定,一般人犯罪後總想逃避脫罪,一旦被發現、判刑,就失去自由。犯罪者和被害人之間常常存在著拉扯關係──犯罪者被判刑時,若判得太輕,被害人總是不甘願;判得過重,犯罪者也會不甘心,總想在出獄後報復。在惡性循環下,受害人也會擔心加害者出獄後再報復。在監獄裡,只能關住犯罪者的身體,限制其行動不再到處害人,真正悔改者算很少數。

筆者曾在監獄和少年觀護所當教誨師,教導戒毒者和青少年。獄中,有的人年紀很輕就犯了好幾個案件;有些青少年將刑期加起來,連他們也不知道自己會被關到何時,前途一片茫然。只因一時好奇而吸毒,一時好玩而結夥搶劫、霸凌、飆車,他們的前途就毀了,再回頭已是好幾年後的事,真是可惜!

有形與無形的罪,皆有一個動機,這動機是在於人的內心思考,終於導致罪的行為。而要改變一個人的意識形態與犯罪行為,絕非一天兩天的事。

◆犯罪的動機

一般而言,人犯罪的動機有好多種,包括:感情糾葛、金錢糾紛、友情變調、忌妒、不滿、洩憤……。每一個犯罪者都有動機,有些是計畫好久,有些是臨時起意;犯罪動機加強,就產生犯罪的行為。一個人的犯罪若顯於外在行為,個人就要接受法律懲罰;但有些人則心存僥倖,以為自己犯罪沒人知道。有句話說:「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縱使犯罪者逃過法律制裁,也逃不過內心的譴責,與將來的審判。「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劉備臨終前叮嚀兒子劉禪勿輕看小事,不要以為小的好事做了也沒用而不做,或認為小的壞事做了也無所謂而去做。

曾喧騰一時的「淡水媽媽嘴雙屍命案」,受害者陳進福、張翠萍夫婦與加害者謝依涵之間原本是主顧關係。老人家出來走走、散散心,到咖啡店點杯咖啡,與人聊聊天,付完錢,喝完咖啡就回家。這原是一件再平常不過的事;但有犯罪動機的人,可能就會用心計較,跟之經營關係,進一步逞凶謀利。

受害者陳進福可能沒想那麼多,也沒有警戒心,不僅錢財露白,還疑似意圖出軌,不但自己踏上死亡陷阱,也賠上太太的生命。反觀加害者,她在犯下殺人罪之前,就已動了貪念,犯下隱而未現的罪。這也提醒我們,在現實生活中與人交往互動時,心中要有個「界限」,知所進退,免得失了分寸,惹禍上身。尤其現在網路世界陷阱更是一籮筐,就算不出門,也會陷入罪中。因此,我們要求主保守我們的心懷意念,讓我們成為有智慧判斷是非、有節制的人。

◆隱而未現的罪

當人犯罪了,該如何改正?有形的罪,可透過法律、法官的審判,來得到公平公正的解決,讓人為所犯的罪付出代價。那麼,隱而未現的罪該怎麼辦?詩人說:「我向祢承認我的罪;我不隱瞞自己的過犯。我決意向祢陳明一切,祢就赦免我所有的罪。」

詩篇所說的罪,並非觸犯法律,因傷害、欺騙、殺人等有形的罪,侵犯到別人,造成別人傷害或損失;詩篇所說的罪,是指人內心的罪,這種罪雖然隱而未現,沒有立即危害他人,仍是一種罪,並可能造成有形的罪。因此,我們基督徒更要謹慎行事,不讓這種隱而未現的罪侵犯我們的心,挾制我們。

◆遠離有形無形的罪

那麼,我們該如何遠離罪呢?1.遵守十誡:這是基督徒最基本的原則。十誡並不是限制我們不要怎樣,乃是保護我們,提醒我們小心,免得禍患上身。2.常讀聖經:除了十誡的提醒,聖經更告訴我們如何避免犯罪的祕訣,我們除了要常讀聖經,應該照聖經的話語而行。3.禱告:禱告是與上帝溝通、連結,讓我們支取上帝的能力。詩篇作者就是透過禱告與上帝溝通,陳明內心的想法,求主赦免。4.認罪:當人閉口不認罪,將終日哀哼而骨頭枯乾。有良知的人因犯罪而內心掙扎,多受苦難,白天與黑夜都受內心煎熬,終日哭泣身心疲乏。唯有認罪才能得到寬恕,因上主的作為而快樂。如詩人所說:「罪惡蒙赦免、過犯被寬恕的人,他是多麼有福啊!」

人難免犯罪,重要的是要在上帝面前坦承認罪,及時回頭,免得越陷越深。如詩人所說:「我向祢承認我的罪;我不隱瞞自己的過犯。我決意向祢陳明一切,祢就赦免我所有的罪。」「上主說:『我要指示你該走的道路;我要教導你,時時規勸你。』」當人記住上帝的話,就會遠離犯罪,不被罪惡綑綁。

第10週 認罪與悔改

詩篇32篇1~11節

第10週 認罪與悔改
討論題綱:
1.當有人得罪你,觸犯你,甚至傷害你,你如何回應?應該採取什麼行動?

2.你對隱而未現的罪有什麼感受?如何做才能罪蒙赦免?

3.你對有形的罪有什麼看法?如何避免有形的罪?

 
代禱事項:
1.為個人隱而未現的罪,求主赦免寬恕。

2.為社會的亂象禱告,讓基督徒更有力量來改變這社會。

3.為你親人或朋友中正被罪所造成的爭執困擾禱告,求主光照並開路。

祈禱文:
慈悲憐憫的主!我們是有罪的人,常常違背祢的旨意,行走在不合真理的道路中,致使我們經常活在過犯中,生活不如意,心裡沒有平安喜樂,無法活出生命見證。主啊!求你赦免我隱而未現的罪,遠離犯下有形的罪,因為敬畏祢而有智慧。求聖靈引導我們,光照我們,讓我們不活在黑暗中!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阿們。

 
行動參考方案:
1.想一想,自己是否有得罪別人?如果有,請先在上帝面前祈求赦免、寬恕,為自己與對方能夠復和禱告,並用實際道歉、賠罪的行動,表示你的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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