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4日 星期六

《每日新眼光》2014/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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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10月 04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還要拖著別人一起死?

參考經文:《 羅馬書1章18~32節》

他們知道,按照上帝的命令,凡做這種事的人是該死的;可是,他們不但自己這樣做,也贊同別人這樣做。(羅馬書1章32節)

為了慶祝女兒的生日,載全家人到一家海產店用餐。席間聽到隔壁桌正在「拚酒」,已喝得爛醉的那人揚言,今天非拚出你死我活不可,甚至說最後酒量最好的人要開車載送全部的人回家。聽了這話,真為這些人捏了把冷汗,難道那位揚言拚酒到底的人認為,最後酒量最好的那人能平安送大夥回到各自的家嗎?還是認為自己當個酒國英雄,可以不用在乎別人的死活?

從創世記的故事,我們看到上帝給予人很多的自由,讓人擁有選擇的權利,但這也代表,我們必須為自己的選擇負起完全的責任。可惜,人未能把握這自由意志,濫用自由的結果有如瘟疫一樣蔓延開來,不但自己任由罪的自由氾濫,也同樣蠱惑別人犯罪敗壞。想像一下創世記3章6節伊甸園那一幕:「那女人看見那棵樹的果子好看好吃,又能得智慧,就很羨慕。她摘下果子,自己吃了,又給她丈夫吃;她丈夫也吃了。」不但自己吃,也要別人吃;不但自己死,也要拖著別人一起死。

他們明明知道這些行為是錯的,且將導致死亡。儘管他們曉得,縱使用盡方法使這些罪變成合理(合法),即便知道這完全不被上帝喜悅,仍未能阻止他們,不再沉迷罪中。事實上,他們還與別人一同鼓吹這些罪!真是可悲啊!



默想:

上帝的愛,表現在祂對我們的完全尊重和信任,祂尊重我們的每一項選擇,即使我們的選擇是錯的,違背了祂的心意,但是祂仍不放棄我們,最終犧牲獨生愛子主耶穌基督成為了我們所犯之罪的挽回祭。

祈禱:

天父,我們素來說話行事多有罪惡,以致得罪了祢,竟還狡辯不知悔改,將過錯推給別人。現在我們為這些罪深深懊悔,求慈悲的天父憐憫我們,赦免所有的罪,好叫我們從今以後改過自新,遵主的聖意,將尊貴榮耀歸予主的聖名。奉主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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