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9日 星期四

《每日新眼光》2014/10/09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 新眼光首頁 線上聖經閱讀 訂報退報 友善列印

2014年 10月 09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形象問題

參考經文:《 羅馬書3章21~31節》

因為人人都犯罪,虧欠了上帝的榮耀。(羅馬書3章23節)

形象、品牌,是企業的市場地位、知名度或者企業品牌的重要價值。品牌、形象對一個企業而言,可說是無形的資產;所謂的品牌形象,也可說是該品牌在顧客心中的樣貌、知名度或第一印象。如消費者聽到耐吉(Nike),就會聯想到球鞋、運動服;聽到IBM,就會想到電腦等,甚至聽到蘋果,已經不只會想到水果,也會想到手機、電腦。這就是形象!

常常聽人家說到「形象問題」,自己也在想,基督徒是否也有形象問題?羅馬書3章23節說:「因為人人都犯罪,虧欠了上帝的榮耀。」當初,人是按著上帝的形象造的,分享了上帝的榮耀;所以,在人犯罪之後,那份榮耀便消失了,亦即,那份形象不見了。就好像一個國家的外交使者,當他去到國外時,是一個國家的代表人,如果他的表現不佳,甚至有失國禮,那他就是虧欠了國家的尊榮。換句話說,人類受造,是按照上帝的形象和樣式,人的表現未能展現上帝的榮美和聖潔,那就是虧欠上帝的榮耀。

所以說,一個基督徒有無形象問題?基督徒是一個榮耀的身分。羅馬書3章25節說:「上帝不惜犧牲基督,以祂為贖罪祭,藉著祂的死,使人由於信祂而蒙赦罪。上帝這樣做是要顯明自己的公義。」這個身分是得來不易的,甚至是耶穌基督以血換來的。基督徒的形象,是如何的形象?值得三思!



默想:

我要如何塑造基督徒的美好形象?

祈禱:

天父上帝,感謝祢的愛,賜下獨生子耶穌基督,為救贖世人的罪,但人虧欠祢的榮耀,求祢憐憫,幫助我們,重新建立榮耀的形象!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台灣教會公報社版權所有,關於電子報發送有任何疑問,請連絡 epaper@mail.pct.org.tw

臺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10647 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69巷3號 電話:02-23625282
Copyright 2010 © www.pct.org.tw All Rights Reserved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注意: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