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3日 星期一

《每日新眼光》201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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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10月 13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第二次機會

參考經文:《 羅馬書5章12~21節》

固然有許多人因亞當一人的罪而死;但是上帝的恩典更為浩大,祂藉著耶穌基督一人白白賜給許多人的恩典也一樣浩大。(羅馬書5章15節)

聖經記載,有一位行淫的女人被帶到耶穌面前。照摩西的律法,她因所犯的罪必須用石頭打死,但耶穌卻對她說:「我也不定妳的罪。去吧,別再犯罪!」(約翰福音8章11節)耶穌給了她第二次機會,這是極大恩典,是一次重新出發的機會。因「罪越增多,上帝的恩典也更加豐富。」(羅馬書5章20節)

有一位學弟,從神學院畢業後被分派到鄉村小教會牧會,因為經驗不足,到處碰壁,撞得滿頭包,最後只待了一年就被長執趕離開教會。對他來說,這等於宣判他的牧會生命已經死了!就在他走投無路時,有一間教會接納他,給了他「第二次機會」,一個重新開始的機會,他因此更珍惜能再次牧會的恩典。上帝之前如同關了一扇門,卻為他另開了一扇窗。在教會全體長執全力支持配合下,這位傳道人倚靠聖靈的大能在新的教會如魚得水,並在中會所舉辦的教會成長競賽裡,得到教會各項成長的第一名。

人類在亞當的生命裡,代表活在「罪」中,「因著罪,死接踵而來……死亡支配了人類。」(羅馬書5章12、14節)人們似乎注定活在失敗與絕望中;但耶穌來,給人第二次的機會,如聖經所說:「無論誰,一旦有了基督的生命就是新造的人;舊的已經過去,新的已經來臨。」(哥林多後書5章17節)只要確信、篤信、堅信你在耶穌基督裡,就必得著祂的生命,「就是那位使死人復活、從無有創造萬有的上帝。」(羅馬書4章17節)



默想:

現在的我是選擇活在亞當裡,還是活在耶穌基督裡?我是否相信耶穌擁有給我第二次機會的權柄?

祈禱:

親愛的天父,感謝祢,讓我領受祢藉著耶穌基督給我的浩大恩典。我相信,在我的家庭、服事、工作、課業上,祢要給我第二次機會。在人不能,在祢凡事都能,我宣告,在祢沒有難成的事。奉主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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