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1日 星期日

《每日新眼光》2015/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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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01月 11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宣讀律法

參考經文:《 約書亞記8章30~35節》

約書亞照著法律書上所寫的,大聲宣讀整部法律,包括祝福和詛咒。(約書亞記8章34節)

約書亞對眾人宣讀摩西律法,代表著重新建立生活的秩序。以色列人已經結束曠野流浪的生活,進入迦南地,奪得了城市,這是一個全新開始。對他們而言,首先要與上帝建立關係,並遵守上帝透過摩西頒布的誡命。從約書亞記一開始,我們知道約書亞是承接摩西使命的人,他將繼續帶領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正因如此,在經文的記載中可清楚看見約書亞重現摩西的律法。這樣做是要叫以色列人能遵行摩西的命令,按照律法去行。
我們可以用三個角度來看這段經文:一是宣讀的人,二是宣讀的對象,三是宣讀的內容。從經文清楚可知,宣讀的人就是約書亞,他的宣讀代表著再次宣告摩西律法的實現,同時也再次確認他的地位與角色。二、宣讀的對象就是以色列全會眾,包括婦女、兒童以及在他們當中寄居的外僑。也就是說,所有居住在以色列當中的人都必須遵守這律法。上帝的命令涵蓋了族群中的每一個人,大家都必須遵行這律法。
對於宣讀的對象,還要談另一個重要部分就是「聽」。認真的「聽」,是被宣讀對象的責任。當約書亞宣讀律法的時候,接受者必須全然用心去「聽」,因為他們所聽的,不是聽長官的訓話或命令,也不是老師課堂的講課,而是「聽」上帝透過摩西所頒布的誡命。這個「聽」與上帝的作為息息相關,代表著他們對上帝的崇敬,這個「聽」更是實踐的基礎。
既然「聽」如此重要,我們就要將第三個焦點放在聽的內容來看。在這裡並沒有描述所有的律法誡命內容,卻特別強調約書亞將律法上關於祝福的話與咒詛的話都宣讀一遍,這代表律法的內容包含得祝福與受咒詛的部分。有恩典,有懲罰,這是上帝律法的特色,就如祂在十誡中的第二誡說:怨恨我的,我歸咎他的罪,從父到子,到三四代;而愛我,守我誡命的,我施恩給他直到千代。上帝對人的懲戒是有的,但祂的怒氣總不過三四代;然而,上帝給人的祝福,卻是直到千代。因著這樣的誡命,以色列人得以明白上帝的喜悅,並且遵行上帝的律法。在進入迦南地之後,他們建立一個屬乎上帝的群體,以上帝律法為中心;不因奪得了新城市,有了新的居住領域,而忘卻了上帝的帶領。這正是重要的信仰態度與表現。


默想:

上帝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我雖害怕自己不夠完全,無法實踐律法上的一切;但因著耶穌基督的恩典,我被上帝接納,使我明白,我雖然不完全,但上帝仍施恩憐憫我,以慈愛懷抱我。

祈禱:

聽人祈禱的主,求祢使我能用心聽祢的話語,並且遵行祢的旨意行,好叫我得著祢的喜悅。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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