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5日 星期三

《每日新眼光》201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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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04月 15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彰顯上帝作為

參考經文:《 約翰福音9章1~12節》

耶穌回答:「他失明跟他自己或他父母的罪都沒有關係,而是要在他身上彰顯上帝的作為。」(約翰福音9章3節)

耶穌遇見生來就失明的乞丐,引發門徒提問:「這個人生來就失明,是誰的罪造成的?是他自己的罪或是他父母的罪呢?」此問題反映出罪與罰的觀念。對此問題,猶太人有其傳統解釋:一是,人若生來就身心障礙,可能是出生前犯罪導致的刑罰。出生前就犯罪?相信我們很難接納!二是,父母犯罪,導致禍延子孫的結果。十誡中指出:「不可向任何偶像跪拜,因為我是上主──你的上帝;我絕不容忍跟我對立的神明。恨惡我的人,我要懲罰他們,甚至到三、四代的子孫。」這是子孫承襲父母之罪的濫觴。總之,他們認為一個人蒙受苦難,必然是犯罪的結果,只不過犯罪者是誰而已。

然而,先知耶利米、以西結對這種祖先罪惡禍延後代子孫的看法,有新領受:「上主對我說話;祂說『以色列境內流傳的這句俗語是什麼意思?他們說:父親吃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齒酸壞了。』至高的上主這樣說:『我指著我永恆的生命發誓:以色列境內絕不再流傳這句俗語。每一個人的生命都是我的;無論是父母或兒女的生命都屬於我。誰犯了罪,誰就該死。』」(以西結書18章1~3節)

耶穌則重新詮釋猶太人對「罪惡導致殘疾」的傳統看法,力陳:「他失明跟他自己或他父母的罪都沒有關係,而是要在他身上彰顯上帝的作為。」福音書中記述耶穌施行醫治神蹟的原因,是祂看見人們遭遇到身心靈苦難,動了惻隱之心,以慈悲憐憫的心,醫治人的疾病,解除各種苦難。耶穌醫治他,顯明上帝就是愛,施行神蹟是表明祂是從上帝那裡來的,要彰顯上帝的作為,亦即要顯明上帝的愛,使蒙受苦難的生命得著憐憫,得到醫治。

台灣人有因果報應和輪迴思想,常將人生各種苦難、疾病,當作祖先遺傳或前世個人罪孽,即所謂前世作孽,現世業報。將人生苦難與罪連結在一起,有其一定的勸善功能,規勸人們言行端正,勿禍延子孫或後世被報應。然而,這對落入悽慘苦境之人,無疑是更加深其負擔,更多一層心理壓力,不啻是二度傷害。與其追究苦難源由,倒不如積極把握機會彰顯上主的愛和能力,透過我們的手積極協助受苦者度過困境。



默想:

苦難難當,把握有限時間、機會,去幫助苦難中的同胞,顯明上帝慈悲的作為。

祈禱:

慈悲憐憫的上帝啊!感謝祢透過獨生愛子耶穌基督降世,徹底解決人類苦難根源,顯明對人類永世之愛。我願效法祢的典範,盡力於解決人們的苦難,求祢賜予能力。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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