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2日 星期六

《每日新眼光》2015/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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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08月 22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嚴以律己

參考經文:《 哥林多前書5章9~13節》

我的責任不在於審判教外的人,上帝自然會審判他們。然而,你們不是應該審判教內的人嗎?正如聖經上說:「要從你們當中把那邪惡的人開除!」(哥林多前書5章12~13節)

這段經文顯示,保羅先前曾寫過一封信給哥林多教會,可能哥林多教會並沒有因為保羅的書信有所警愓及改變,所以保羅又提筆寫了這封信。也有人認為,哥林多人似乎對保羅的表達有所誤解,以為基督徒不能與世上一切罪人來往,於是保羅再寫這封信來表明自己的立場與態度。

保羅在5章11節說:「我的意思是:不可跟那自稱為信徒,卻淫亂、貪婪、拜偶像、辱罵別人、酒醉,或盜竊的人來往……」他指的是,打著基督徒的名號,卻活在淫亂與敗壞之中的人,這樣的基督徒就連跟他們同桌吃飯都應該要避免,更遑論是進一步的交往。保羅認為,基督徒在這世界的責任,就是要向黑暗的世界活出褔音的真光,因此更應該比其他人有更高的道德生活標準。

保羅也同時指明一個原則:審判人的事自有上帝會決定,對那些非基督所做的事,那屬於神的權柄;然而,對於教會內的制度、生活與秩序卻可以由教會內的人來進行管理與懲處。保羅引用申命記17章所記載的,上帝的百姓把犯戒規的人予以懲處,或處死或從團體中除掉;同樣,在5章2節及12~13節都強調,教會要把行敗壞之事的人從教會趕出去。換句話說,教會並無權審判非基督徒的道德與行為,但是對自己教會內的弟兄姊妹,我們必須以「嚴以律己」的態度來自我要求。教會有責任去執行敬虔的紀律行動,唯有從要求自己開始,只有嚴格的要求自己及所在的教會,我們才能維持教會聖潔的聲譽。

2013年開始,同性婚姻法案的議題在長老教會有了兩極化的立場,2014年總會通常年會通過了堅守異性婚姻一夫一妻制的牧函。這段時間,不論在議會裡,在網路的公開平台,或在私下的交誼聊天,大家都有機會被迫表態,甚至在網路的社群裡不小心在支持或反對同性婚姻法案的論述中按讚,都可能進而引起筆戰。值得深思的是,我們對教會、中會及總會各機構裡在權力、金錢、財務、情色及言行等道德生活上的敗壞,是否也以同樣的分貝來呼龥,以疾言厲色來斥責?雷茵霍.尼布爾曾主張:「教會若要對周遭社會提出建言或發出先知的聲音,首先必須自我反省並悔改。」謹記,我們唯有嚴以律己,才能讓教會護道的立場得到起碼的尊重。



默想:

基督徒在主裡都是新造的人,我們每一天的生活都有活在見證耶穌基督救贖的恩典之下嗎?

祈禱:

滿有憐憫的主,求祢幫助我,讓我學會要求別人之前,先要求自已成為合祢心意的人。奉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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