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5日 星期二

《每日新眼光》2016/03/15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 新眼光首頁 線上聖經閱讀 訂報退報 友善列印

2016年 03月 15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僕人的事奉

參考經文:《 馬可福音9章30~50節》

耶穌坐下,叫十二使徒到他面前,對他們說:「誰要居首,誰就得居後,作大眾的僕人。」(馬可福音9章35節)

有一次在電視上看到一則特別的新聞:某家五星級的飯店邀請到在歐洲皇室服侍的人員來到台灣,目的是為該飯店的服務人員作訓練。在報導中,提到了他如何服侍皇室成員。其中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在皇室人員閱讀報紙前,他們必須先用熨斗將報紙燙過一遍,以免報紙上的油墨沾染在皇室成員手上。報導舉這樣的例子,強調他們服務的品質,並且彰顯被他們服侍的人的尊貴!報導同時強調,在皇室服侍的人員多寡,和皇室的權勢、財力有很大的關係。

從這個報導中,我們明白,一般人對一個人是否尊貴,往往看服侍的人用什麼態度服侍他,而且要看有多少人在服侍他。越多人服侍的,表示越高貴,而被以最嚴謹的態度服侍的人,也代表最為尊榮。

但是在今天的經文中,耶穌重新定義了「領袖」。耶穌之所以會對門徒說出這段教訓,原因是「一路上他們在爭論誰最偉大」。門徒都想成為尊貴、偉大的人,每一個人都想成為居首的領袖。所以,祂告訴他們,一個領袖的價值不在於多少人服事他,而是他服事了多少人。耶穌說:「誰要居首,誰就得居後,作大眾的僕人。」我們要明白,耶穌所說的僕人,不是今天我們所認為到別人家中幫傭的人,工作結束後就是自由的人。在耶穌的時代,奴僕是沒有自由的,必須完全聽命於主人,甚至可說是屬於主人財產的一部分;「作僕人」,是情非得已或失去自由才會從事的工作。但是,耶穌基督卻要所有想要成為領袖的人,「作大眾的僕人」。耶穌不單單這樣教導,祂也用自己的生命來實踐!祂成為眾人的僕人,甚至為服事人而犧牲了自己的生命!

反觀今日,我們雖然稱呼透過選舉而擔任行政首長的人為「公僕」;但是當這些人掌握權力之後,卻成為人民的「父母官」,甚至有些人錯誤地運用人民賦予的權力,為自己或特定人士謀取利益。而這樣的觀念竟也滲透進入教會,曾幾何時教會中的事奉職稱,成為一種地位、權力的象徵。似乎印證了阿克頓勳爵(Lord Acton)所說的:「權力導致腐敗,絕對權力導致絕對腐敗。」作為耶穌基督的學生,應該深深思考,不斷反省!



默想:

我是否在領受上帝的呼召中,接受教會某些職分,卻把此職分當職位?我是否被世俗的權力迷惑,而忘了作為基督徒的責任?

祈禱:

主啊!祢是呼召人服事的主,是差遣我的神。求祢賜下謙卑的心,讓我學習主耶穌僕人的服事,可以成為更多人的祝福。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阿們。

台灣教會公報社版權所有,關於電子報發送有任何疑問,請連絡 epaper@mail.pct.org.tw

臺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10647 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69巷3號 電話:02-23625282
Copyright 2010 © www.pct.org.tw All Rights Reserved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注意: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