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7日 星期日

《每日新眼光》2016/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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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03月 27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跟隨、背叛或逃跑?

參考經文:《 馬可福音14章43~52節》

有一個青年,身上只披著一塊麻布,跟在耶穌背後。他們抓他。(馬可福音14章51節)

1986年獲得坎城金棕櫚獎的電影《教會》,描述18世紀中葉耶穌會的修士向南美原住民瓜拉尼人(Guaraní)傳福音,1750年西班牙與葡萄牙的「馬德里條約」生效,當地教會位處邊界,西班牙將此地轉予葡萄牙,於是政治力想進入此地瓦解教會,捉取原住民當奴隸。這事引發教士們不同的看法,曾當過傭兵的修士門多薩主張拿起武器抵抗,加布里埃爾則強烈反對,主張不可以暴制暴。當軍隊前來進攻時,教會成員與修士便分成兩隊,一隊拿槍抵抗,另一隊則高舉十架迎向軍隊,但最終兩隊都死於槍砲下。

場景回到耶穌所在的客西馬尼園。猶大率領一隊人馬,在黑夜中與他們約定出賣耶穌。「那出賣耶穌的預先給他們一個暗號,說:『我去親誰,誰就是你們所要的人。你們抓住祂,嚴密看守,把祂帶走。』」親吻本是表達彼此親密關係的動作,更代表愛的連結;然而猶大的吻,卻變成出賣的暗號。這實在很諷刺!當我們被所愛的人背叛,那是多麼痛呀!當他們要捉拿耶穌時,「站在旁邊的人當中,有一個人拔出刀來,向大祭司的奴僕砍去,削掉了他的一隻耳朵。」(馬可福音14章47節)耶穌出聲制止,並對前來捉拿祂的人說:你們把我當暴徒嗎?為何不敢光明正大在聖殿做呢?然而,聖經的話必須實現。對耶穌而言,如果這是上帝的旨意,「我願意順服。」

耶穌被捕後,「門徒都離棄祂,逃跑了」(50節),作者突然插入一個記述:「有一個青年,身上只披著一塊麻布,跟在耶穌背後。」這在其他福音書沒記載,有人猜測赤身青年就是馬可,他留在耶穌身旁直到最後一刻,在眾人喊捉拿時,「可是他丟下那塊布,赤著身子逃跑了。」(52節)

對抗不公不義的強權,留下還是逃走?不抵抗運動或拿起槍桿呢?怎樣做才算勇敢?什麼才是上帝看為好的呢?在事發當時,往往我們無法給出答案。活在現實世界裡,我們常身陷兩難的困局,好似拔河般,我們一心想要跟隨主,但在生死關頭,在黑暗夜襲的驚恐捉拿中,我們會如何反應呢?恐怕我們與這群門徒沒兩樣,遇事的當下,我們只會離開深愛的老師,拔腿逃走。更甚者,我們假裝與祂親密,卻在生命中背離了祂。



默想:

你曾否背離愛你的主,轉身逃跑呢?那是在何時何地呢?

祈禱:

親愛的主,我們常常自以為是,因此,往往我們有時認祢為主,有時又認世界為主。親愛的主耶穌,求祢赦免我們背離逃跑的罪,求祢幫助我們,能在最危難之時,在任何困苦的時局中,仍然能夠尊祢為大,始終跟隨祢。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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