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6日 星期六

《每日新眼光》2016/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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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04月 16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災難下的倖存者

參考經文:《 以賽亞書10章24~34節》

一會兒,等我對你們的怒氣消了,我就去消滅他們。(以賽亞書10章25節)

近兩年,無論是國際或台灣,空難頻傳。大部分的空難很少有生還者,僅有少部分空難有一些生還者,如2014年7月的澎湖空難及2015年2月的南港空難。在這些災難中,無論基督徒與否都很難倖免於難,而少數的生還者似乎也與信仰無關。就如下雨一樣,無論是信主或不信主的人,都同樣會接受到雨水。然而,正如久旱後的天降甘霖,總讓人感恩;人往往在經歷災難後,看待自己生命如「重生」,更有許多人從此抱著感恩的心度過餘生。

聖經中的以色列人,無論是在埃及、曠野、迦南地,或在巴比倫等地,都曾經歷過極大的災難。對先知來說,這些災難往往是以色列人犯罪所導致的。如以賽亞書10章24~34節中,上主使用亞述人成為「棍」、「杖」來懲罰祂的百姓,百姓即將面臨亞述人入侵的災難。上主使用亞述人並不代表他們是不犯罪的,反倒如26節所說:「我──上主、萬軍的統帥要用鞭子抽打他們。」亞述人成為上主懲罰的工具,並不是彰顯亞述人的好,而是彰顯上主的主權。同樣,那些「劫後餘生」(20節)的以色列人,並不是因為他們沒有犯罪,而是公義的上主施加的恩典。

就如上主所說:「一會兒,等我對你們的怒氣消了,我就去消滅他們。」(25節)成為懲罰工具的人並沒有驕傲的本錢,若多行不義,上主的公義審判遲早會臨到的;「殘存的人」也一樣沒有驕傲的本錢,因為那可能只是上主的怒氣消了,而不是自己沒犯罪。同樣,成為基督徒並沒有驕傲的本錢。人本不配得著上主的拯救,也不配成為上主的兒女;然而,因上主的恩典,藉著耶穌基督的寶血洗淨了罪。基督徒能夠受揀選成為上主的兒女,就如同災難下的倖存者是何等恩典的事。

抱著感恩的心,了解自己可能仍處在犯罪的進行式,透過信仰的反省與行動,讓我們不再令公義的上主發怒。這社會仍有許多不公義的事不斷發生,上主審判的棍、杖仍持續在其中,唯有基督徒抱著感恩的心,持續為社會不公義的事發聲,才能消除公義上主的怒氣,停止上主的審判。基督徒應視自己如同災難下的倖存者,抱著感恩的心,以公義的行動回應上主的恩典。



默想:

回想自己的生命是否如同「劫後餘生」,充滿上主的恩典?願自己在上主面前心存感恩,並以行動為社會上不公義之事發出公義之聲。

祈禱:

親愛的上主,感謝?揀選我成為?的兒女,我知道這是何等有幸,我願意用一生持續反省我所做的,並為社會不公義的事出聲。奉主的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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