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9日 星期二

《每日新眼光》2016/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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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1月 29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為基督受苦的特權

參考經文:《 腓立比書1章27~30節》

你們得到特權來事奉基督,不只是信祂,也要為祂受苦。(腓立比書1章29節)

曾聽過一個故事:兩個畫家受託以「平安」為主題作畫,一位畫出一幅「風和日麗的田園,暖和的太陽照著一片稻田,田間溪水潺潺地流,還有樹木房屋,烘托出一片平靜平安的氣氛。」另一位畫的卻是「驚濤駭浪、危岩峭壁、大水波濤洶湧、天空狂風暴雨。仔細一看可發現危岩峭壁邊的一棵樹,樹枝被狂風吹得亂顫,但樹上有一個鳥巢,鳥巢裡一隻小鳥正閉眼睡得香甜。」到底哪一幅畫更能表達真正的平安呢?相信大家心中都有答案。

就宗教心理的角度來說,一般人尋求宗教的目的無非是為了「趨吉避凶」,平安喜樂的生命狀態是人人所渴望的,但好像只有基督信仰教導人對於苦難問題,不是逃避而是正視它,並且靠耶穌基督來勝過!保羅寫信給腓立比教會時,是在受監禁的狀態中,但他清楚知道自己是在為誰受苦。然而,他在置個人死生於度外的同時,卻更擔心腓立比的信徒會因他的遭遇而信心軟弱,所以,特別寫信告訴他們:基督徒是「得到特權來事奉基督,不只是信祂,也要為祂受苦。」唯有基督信仰將「受苦」視為一種特權,尤其是為義受苦、為基督的緣故受逼迫更是有福的。

保羅為自己當時的處境如此解釋,並寫信勉勵腓立比教會的信徒,最重要的是他們的生活應該符合基督福音的要求,為所信的福音堅定不移,勇敢活出基督的生命。即使到了20世紀,神學家潘霍華仍認定,基督徒被呼召乃是為了要順從基督、要受苦、要捨己。在他所著《追隨基督──作門徒的代價》(The Cost of Discipleship)一書中有句名言:「當基督呼召一個人的時候,祂是叫他來死。」這「死」是指捨己和完全脫離舊我之意,不一定是要殉道。但是,潘霍華在所處的希特勒時代確實殉道了,就像為自己所寫的話現身說法一樣。正如蘇恩佩在該書的序中寫著:「殉道只屬於那最忠貞的基督徒的權利。」

現今的基督徒,我們會在哪些時候認定「為基督受苦是一種特權」呢? 在實際的教會生活中,面對當前社會各種處境,我們的教會依然持守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信仰告白中「通過愛與受苦,成為盼望的記號」嗎?願受苦的基督繼續幫助我們,仍能享有「為基督受苦的特權」!


默想:

基督徒用不著刻苦己身、自命清高或無病呻吟,但我真的明白且信服「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他受苦」這話的真義嗎?

祈禱:

耶穌基督,我的救主,我的王!感謝祢親自走上十字架苦路,祢所帶給我們生命的救贖之道,不是逃避、害怕,而是勇敢面對並超越痛苦和死亡,願祢繼續領我走天路並使用我。奉耶穌基督的聖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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