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1日 星期一

《每日新眼光》2019/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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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03月 11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再給他一次機會

參考經文:《 路加福音5章27~39節》

這事以後,耶穌出去,看見一個收稅的人名叫利未,坐在稅關上。耶穌對他說:「來跟從我!」(路加福音5章27節)

比起彼得,利未被呼召成門徒的過程相對簡化,但相同的是,他們的呼召都與「罪」的議題相關。彼得公開在耶穌與眾人面前承認自己是罪人,利未則是由法利賽人和文士影射出他是罪人。這些宗教人士理所當然的把稅吏視為罪人,拒絕跟他們一起共桌交誼。有罪的人不配得任何好處與恩典,與罪相連的只有定罪,沒有其他的。這就是法利賽人對罪的觀念。不過,耶穌的詮釋明顯令宗教人士啞口無言。耶穌向他們聲明:「健康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的目的不是要召好人,而是要召壞人悔改。」(路加福音5章31~32節)

能精準診斷出病因的醫生也許厲害,但真正高明的醫生除了能正確診斷外,還要能提供有效的治療。宗教人士對罪是很敏感的,但他們只能藉律法的規定分辨出誰是罪人而已。但耶穌除了知道誰是罪人,祂還帶來赦罪的恩典,鼓舞人擁有更積極的態度和行動──來跟隨祂走生命更新的道路。

罪與兩件事相關──定罪與赦罪。定罪選擇的是讓罪人被囚禁(有形的或無形的),赦罪則是罪人無須付出受苦的代價,就能無條件得到原諒與自由。這是一種不對等、不公平的做法,卻是基督教福音的核心。法利賽人會為此感到憤怒,那我們呢?我們真的能接受這種「不公平」嗎?當這世界的人爭取「罪有應得」的社會正義時,基督徒之間的意見和想法,其實是很多元甚至分歧的。但是,當我們反思耶穌面對罪人時的態度,卻是:給罪人一次機會。不管稅吏利未或撒該,他們都立即回應耶穌給他們的那一次機會,改變的生命因此誕生。或許像利未、撒該這樣受教的「罪人」不是多數,但我們應看到的是耶穌的選擇──給他一次機會。

耶穌以病人和醫生的比喻說明罪人的處境,一方面突顯了法利賽人對罪人毫無憐憫的心,另一方面也表達耶穌對當時的宗教唯有定罪、隔離、處罰的觀念提出批判。耶穌的觀念令宗教人士難以辯駁,但耶穌卻不對他們多加理會,只是專心宣揚天國的道理,讓願意更新自己的人得到新的再造,至於那些不願放下舊生命、舊思想的人,就任憑他們崩壞滅亡了。



默想:

為什麼我們通常能容忍小罪可以得到白白的赦罪恩典,但談到重大刑案等級的罪行,幾乎就無法再說:給他一次機會?

祈禱:

主啊!祢帶來的赦罪恩典福音叫人感恩,但我們眼中卻又容不下罪人的存在,我們的眼界何其窄小,願祢幫助我們明白福音的真義。奉主耶穌的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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