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9日 星期三

《每日新眼光》立約

2013年 01月 09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立約
我現在要與你們和你們的子子孫孫,以及地上所有的動物,就是那些跟你們從船裡出來的牲畜、飛鳥等立約。(創世記9章9~10節)
立約,是雙方共同建立的,必須雙方都有所作為,遵守所定的內容。在洪水過後,當挪亞獻祭之後,上帝第一次與人立約。這個約的內容,有上帝的命令與作為。如同上帝在創造之初將世界交給亞當管理,如今,上帝將這個新的世界交給亞當的後裔挪亞管理,且更慎重的訂定了契約。

上帝立約的對象不僅止於挪亞和他的子孫,也包含了在這地上的動物、飛鳥。這個約就是:不再有洪水淹滅大地,所有的生物都不再被洪水滅絕。上帝並以彩虹為立約的記號。當我們看見彩虹時,便要再次想起上帝與大地所立的約,也想起上帝的恩典,留存我們的生命。

這個彩虹之約並不是只有人類受保障,這個約是屬地上萬物的。但是,人卻常忽略,或者是故意忘記這部分。在這個約中,上帝已將世界交給人,並要人管理世上萬物。然而,人卻自私的以為這應允只屬於人,而忘了這個約中上帝對人的要求:人不能吃帶有血的肉,因為血所代表的是生命。上帝看重生命,同時嚴格地說:凡流人血的,別人也會流他的血。人與上帝立約所必須遵行的基礎,就是尊重生命──不論是受人類管理的生物或對人類本身。上帝提醒,人是按照祂的形像所造,若是損傷人的生命,就是損傷了上帝。

洪水的發生,是因為人的邪惡令上帝後悔憂傷,決定重新創造世界。洪水後,上帝賜福挪亞的後代,並與地上萬物立約。這個約代表,雙方必須遵守彼此的約定。上帝始終遵守祂的約,即便人類似乎一次又一次的毀約,祂仍信守祂的承諾。

默想:
面對信守承諾的上帝,我又為這個與上帝所立的約做了多少承諾?
祈禱:
信守承諾的主上帝,當我不小心背離與祢所立的約時,請祢提醒我回頭,好使我不任意妄為,能再次回到所立之約。奉主耶穌的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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