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1日 星期一

《每日新眼光》2019/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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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02月 11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對生命的企圖心

參考經文:《 創世記38章1~30節》

他問:「你要什麼作抵押呢?」她說:「你的印章、印章帶,和你的拐杖。」於是猶大把這些東西都交給塔瑪。他們同床;塔瑪就懷孕。(創世記38章18節)

一直以來,婦女的地位和權益都處在邊緣地帶,即使今日社會對婦女的看法不再像過去的封建思維,但從兩性平權觀點,仍有許多有待努力的空間。這些需要突破的社會價值觀,不只需要男性的改變,婦女本身的企圖與勇敢,更是未來兩性平權的重要依據。

今天的故事,與現今社會處境的落差很大。從女性角度來看,過去社會對女性的貶低,實令人憤慨,不禁質疑聖經對女性的忽視所造成的傷害。但從另一角度來看,這段經文似乎也提供現代女性或社會邊緣人一個積極面的思考。故事中的塔瑪,在無可選擇下,被猶大看中而娶進家門做大兒子珥的妻子。然而,珥做了上帝眼中看為惡的事,上帝就取了他的性命。猶大為了讓珥留下後代,命令次子俄南與嫂嫂塔瑪同房,履行傳宗接代義務。俄南知道塔瑪若生孩子將不屬於他,就故意避免留後,因此他也被上帝奪去生命。無辜的塔瑪,被猶大質疑是剋死兩個兒子的女人,為避免三子示拉也死去,就要求塔瑪回娘家守寡。因此,塔瑪無端失去一切。

塔瑪是個連連失去丈夫的寡婦,卻無法為自己辯護,在當時的社會根本無力生存。失去依靠的塔瑪,該如何是好?她該如何取得自身權益?當時的塔瑪根本沒有安身之處,最後也只能用肉體換取將來生活的依靠。塔瑪知道猶大無意再讓小兒子娶她之後,她唯一能夠想的辦法,就是成為一個妓女,讓猶大與她發生關係,再從猶大取得證據,以便讓自己重新回到有保障的生活!

塔瑪的行為在我們眼中雖然不妥,但值得思考的是,她對生命的積極。在孤立無援下,她認真思考自己的未來,企圖努力活下來。雖然塔瑪用了不太光彩的方式,但從整個計畫中,可看出塔瑪是主動出擊,她不再成為別人的籌碼,也不再是任人擺布的棋子,她用女人生命最珍貴的一切,只為了爭取自己應有的。這位迦南女子不在上帝選民的名單中,但從耶穌的家譜,我們知道上帝允許她的名字記錄在祂施行拯救的計畫裡(馬太福音1章3節)。

過去台灣社會的悲情故事裡,有多少塔瑪事件呢?她們雖然生活在黑暗中,但相信她們也是上帝所造,上帝也珍視她們的生命。



默想:

從經文中,我該如何思考人與人之間的生命關係?處在不知所措的環境時,我要如何突破我生命的困境?

祈禱:

大有能力的主上帝,感謝祢在我的生命中。雖然我是個微小的人,但我相信祢必不看輕我。謝謝祢使我的生命因著主耶穌基督得以被翻轉,使我在人生中無論遭遇何種困難,仍然有主可依靠。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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