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3日 星期五

《每日新眼光》2018/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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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 23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唯靠勇氣得贖

參考經文:《 路得記3章1~18節》

就問:「你是誰?」她說:「先生,我是路得,你的婢女。你是我的至親,有義務照顧我。請你娶我!」(路得記3章9節)

夜間簸麥子,表示收成到達最高峰,氣候溫度正合宜時,波阿斯與工人連夜趕工,就睡在田邊。照當時習慣,不是天天洗澡,膏抹更具特殊意義(出生、結婚與逝世),拿娥美吩咐路得沐浴抹膏,顯然有特殊盤算。「不要讓他知道妳在那裡,要等他吃完了,喝夠了。要看準他躺的地方;他睡著了,妳就去,掀開被子,躺在他腳邊。」(路得記3章3~4節)當夜睡在田邊的,恐怕不只波阿斯。三更半夜,單身女子主動掀男人的被,躺在那裡,若被人發現,路得的名節難保,倘若波阿斯當場拒絕甚至大怒,擁有的拾穗特權與保護,或許也會消失。因此,這是一場冒險,要問的是,值得嗎?為何一定要用這種方式與行動呢?

波阿斯當晚喝了酒,因此當他半夜醒來,發現腳邊躺個女子,可想見他有多震驚,他是有身分地位、敬畏上帝的人,他必想,我在作夢嗎?我有喝這麼醉嗎?「你是誰?」(9節a)這問話可想見他的驚訝、不安,甚至帶著憤怒!首先在黑暗中,路得要安撫波阿斯的心,因此她說:「我是路得,你的婢女。」接下來的話更直接明顯,「你是我的至親,有義務照顧我。請你娶我!」(9節b)「至親」原文是「贖回者」。以色列律法有一種非常特殊的「利未拉特婚姻」(參閱申命記25章5~10節;利未記25章25~28節),以盡近親的責任。路得是主動向波阿斯求婚,同時也是根據上帝律法。

波阿斯的年齡明顯稍長路得,路得並沒有義務要嫁給亡夫的親戚,來符合律法的規定,大可嫁給同村的年輕人,她願意嫁波阿斯,顯然超越應盡的義務;這樁婚事最主要是能確保拿娥美的生活保障,不只為路得尋得歸宿。路得真是用行動實踐她的承諾,與她婆婆「至死不分離」。波阿斯的回應,更展現出他個性非凡特質。他大可占路得的便宜,事後不認帳,可以輕易毀損她名節,也可直接回絕。但波阿斯並沒有這麼做,當他對路得說:「不要擔心」時,可見他明白路得要鼓起多大勇氣,才敢如此行。因此,這一晚兩人的會面,真可謂「唯靠勇氣,方能得贖」。



默想:

你有無冒險過呢?當你冒險後,事情是照你所想像的進行嗎?

祈禱:

親愛的主,我相信祢,祢明白我總是懷疑,不到見著就是不願相信。求主幫助我,讓我明白,唯獨勇氣冒險跨出相信的那一步,才能與祢相遇。奉主耶穌的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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