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6日 星期一

《每日新眼光》2018/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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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04月 16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不能容忍的事

參考經文:《 箴言6章12~19節》

有七件事是上主所憎恨,是祂所不能容忍的。(箴言6章16節)

從小在教會,總覺得基督徒是好人,一定不會作奸犯科,也不會欺騙別人。但長大後,才漸漸明白原來基督徒也是人,特別也是「罪人」,亦會犯錯,甚至做出邪惡的事。雖然有這樣的理解,卻仍對基督徒也會犯罪感到某種無力感。因為基督徒本該曉得不能做邪惡的事,卻仍舊去做。有時候,我甚至懷疑他們是不是很蠢,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難道傻傻分不清楚嗎?

箴言6章12~15節清楚指出那些無賴、邪惡的人,到處撒謊、欺騙、製造爭端。這讓我們想到一個聖經中的邪惡人物,就是出埃及記的法老王。他是迫害以色列人的暴君,他的心剛硬,明明災禍已經臨到,他卻不願放棄暴行,不願讓以色列人脫離被他壓迫的情況。若我們詳讀出埃及記5~11章,一定會覺得法老王不只是邪惡,還有點愚蠢。但就像許多人生命的經驗,往往回首過去曾經放蕩、走偏的日子,回想起來不但感到後悔,更認為自己當時怎麼做那麼愚蠢的事。

16~19節,列出7件上主不能容忍的事。其中「傲慢的眼睛」,不只讓人目中無人,更是心中沒有上主;「在朋友間挑撥是非」,則是破壞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其餘還有撒謊、濫殺無辜、陰謀、走邪路、作假見證,都是存心害人。若仔細看,這7件上主不能容忍的事,都與破壞人與上帝,破壞人與人的關係有關。就如「新的誡命」所說,上主在意的是我們是否愛祂、是否愛人。也就是說,愛能讓人維持與上主和人的關係。

川普能當選美國總統,有人分析其中一個原因是得到美國福音派基督徒的支持,因為川普向基督徒保證,他反墮胎及反同性戀。但那些支持川普的基督徒卻忘了,川普曾經離婚並開過賭場。離婚和賭博不也是這些基督徒無法容忍的事嗎?由此看來,即使基督徒有不可容忍的事,但每個人還是有自己關注的點。事實上,我們必須調整角度來看,哪些是我們真正不能容忍的事。

我們應該要和上主一樣,真正無法容忍的事,就是不應該做出那些破壞與上主以及與人關係的事。



默想:

對於我自己來說,什麼事情是最不能容忍的事?這些事是跟自己利益有關,還是跟上主與人的關係有關呢?

祈禱:

上主,求祢讓我有智慧可以去分辨什麼是祢真正不容忍的事?讓我也能夠不做出破壞上主與人關係的事。奉耶穌的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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