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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0月 30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參考經文:《 羅馬書2章1節~16節》
2:1 朋友啊,你評斷別人,不管你是誰,都是不可原諒的。你評斷別人,而自己所做的卻跟他們一樣,你就是定自己的罪了。 2 我們知道,上帝審判做這種事的人是沒有錯的。 3 可是,朋友啊,你用來評斷別人的事正是你自己所做的!你想你能夠逃避上帝的審判嗎? 4 是不是你輕視他的仁慈、寬容,和忍耐?你應該曉得上帝是仁慈的,因為他要你悔改! 5 可是你的心頑固剛硬,為自己招來更多的忿怒,以致在上帝的義憤和公義的審判來到的日子受更重的刑罰。 6 因為上帝要按照每一個人的行為報應他。 7 有些人恆心行善,追求從上帝來的尊貴、榮耀,和不朽的生命;這樣的人,上帝將以永恆的生命賜給他們。 8 至於那些自私、拒絕真理、反而隨從不義的人,上帝的義憤和懲罰要臨到他們。 9 所有作惡的人將逃不了患難和痛苦,先是猶太人,然後外邦人。 10 但是,所有行善的人,他要賜給他們尊貴、榮耀,和平安,先是猶太人,然後外邦人。 11 因為上帝是不偏待人的。 12 外邦人沒有摩西的法律,他們犯罪就不在法律下滅亡;猶太人有法律,他們犯罪就按照法律受審判。 13 因為上帝宣判為無罪的,不是單聽法律的人,而是實行法律的人。 14 外邦人沒有法律;但是當他們本著天性做了合乎法律的事,他們就是自己的法律,雖然他們並沒有法律。 15 他們的行為顯明了法律的要求是寫在他們心裏的。他們的良知也證明這是對的;因為他們的思想有時候譴責自己,有時候為自己辯護。 16 所以,按照我所傳的福音,上帝在末日要藉著基督耶穌,針對著人心中的隱祕,實行審判。
默想:
我比較常拿聖經來檢討自己,還是檢討別人?我有實行上帝的旨意嗎?
祈禱:
主上帝,求祢幫助我成為一個謙卑的人,常常用祢的話語檢討自己,而非檢討別人,使我更明白祢的心意,走在祢應許我的道路上。奉主耶穌的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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