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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24日 星期二
《每日新眼光》神的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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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01月 24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神的代言人
參考經文:
《 申命記18章15∼20節》
我要從他們同胞中興起一位像你一樣的先知。我要把該說的話告訴他;他要把我的命令一一轉告人民。(申命記18章18節)
在現今的社會中,許多產品都會藉由「代言人」來宣傳,而代言人的形象極為重要,常常直接影響了產品的銷售。當人們面對有形的產品都如此了,更何況是有關生命的信仰,代言人的角色豈不是更加重要。
今天的經文是說到,神應許為以色列人興起先知來傳揚祂的話。摩西指出,神不准以色列人學習迦南人的習俗,聽從邪術占卜的話,因為神自然會為他們興起先知,成為祂的代言人,來傳揚祂的心意讓以色列人知道。
在聖經中,先知乃是神的代言人,替神說話,說出神要他說的,有時也說預言。要成為神的代言人有幾個重要的要素:第一,是蒙神所召揀選的,不是自己說了算;第二,他有足夠的敏感度,能夠洞察到歷史上重要的事情;第三、順從真理,毫無虛假的真實傳講神的話語。
上帝的話已經透過聖經啟示完全了。在今日的社會中,教會依據聖經,可說是扮演著先知的職分,對每一個蒙召受揀選成為基督徒的弟兄姊妹來說,我們也都是神的代言人。若是如此,我們就必須在靈命上有更多的操練,才能有足夠的敏感度,洞察這個時代的問題與需要。當我們面對這個社會時,更需要順從真理,亳無虛假地真實傳講神的話語,而不是用妥協的心態跟著社會的流行,與世界同流合污。
默想:
在我的生命中,是否有意識到神要我也成為祂在這個世代的代言人?我現在所過的生活、所活出來的生命,是否與「神的代言人」這個職分相稱?
祈禱:
愛我們的主,謝謝祢呼召揀選我成為祢的兒女,求祢賜給我智慧,活出祢所喜愛的生命樣式,成為祢在這個世代的代言人,用真理的話語改變翻轉我所處的環境。奉主耶穌的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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