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5日 星期六

《每日新眼光》2020/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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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04月 25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庇護城的設立

參考經文:《 約書亞記20章1~9節》

20:1 上主吩咐約書亞 2 對以色列人民說:「你們要照著我叫摩西傳達給你們的命令,指定一些城作為庇護城。 3 凡非故意而誤殺人的,可以到那裏去,逃避尋仇的人。 4 這樣的人可以逃到其中的一座城,到城門口審判的地方,向長老們解釋事情的經過。長老們會讓他進去,給他地方住,這樣,他可以留下來。 5 如果尋仇的人追到那裏,城裏的人不可把那個人交出來,卻要保護他;因為他跟死者無冤無仇,不是蓄意殺人。 6 他可以住在城裏,一直到接受公開的審判,等到當時的大祭司死了以後才可以回到他逃離的家鄉。」 7 於是,以色列人在約旦河西岸拿弗他利山區的加利利指定基低斯,在以法蓮山區指定示劍,在猶大山區指定亞巴城(就是希伯崙)。 8 他們又在約旦河東岸,耶利哥東邊的曠野高原,在呂便境內指定比悉,在迦得境內的基列指定拉末,在瑪拿西境內的巴珊指定哥蘭,作為庇護城。 9 這些庇護城是為所有以色列人和寄居在他們當中的外僑設立的。任何非蓄意殺人的,可以在那裏找到庇護,躲避尋仇的人;報血仇的人不可殺他,除非他已經經過公開的審判。

在進行完土地的分配之後,上主接續的工作是在這當中設立庇護城,為要使那些無心而誤殺人的人可以在那裡受到保護,這樣的人可以逃到庇護城門口,向城內的長老說明事情的經過,接納他進入城裡,為他安排住處,使他可以留在那個城裡生活。當尋仇的人追來的時候,城裡的人不能將這人交出去,反倒要保護他,因為他不是蓄意殺人的。但誤殺人者仍需要接受公開的審判,等到當時的大祭司死了之後,才可以回到原本所逃離的家鄉。

這些庇護城的設立,讓我們看見上主對人美好的心意:防止報仇。人為了報仇,常會以牙還牙、以眼還眼,而且很容易從個人的爭執仇恨,演變成兩個家族甚至是兩個民族的仇恨。因此,庇護城可以隔絕雙方持續相互報仇,讓彼此有冷靜的機會。這不僅保護了非蓄意殺人的人,同時也終止流血報仇的事件持續發生,因為上主對人充滿憐憫。

然而,要在這個庇護城居住仍是有條件的,必須經過公開的審判,須陳明殺人者的罪狀,若確實是誤殺他人,而非蓄意謀殺者,可以居住在其中,等到當時的大祭司死後,才能回到自己的家鄉。但若是蓄意殺人,將不受庇護城的保護,仍要將他交在報仇者的手中,或判他死刑。

庇護城的設立,讓我們對上主有更多的認識,從中看到上主不允許報仇,祂同時也是公義的神,並不輕忽人所犯的罪,上主公義的體現在城門口長老的委員會審訊中;上主也是公平的主,無論那支派或是寄居在其中的人,上主都希望在他們中間有庇護城的設立,使他們都能有一個可獲得保護的地方。

詩篇46篇1節指出:「上帝是我們的避難所和力量,是我們患難中隨時的幫助。」這避難所指的就是庇護城,當我們軟弱無助甚至犯罪時,我們可以投靠在這庇護城中,因我們知道上主是慈愛憐憫又有公義的,我們可以從祂那裡獲得保護。當然,我們也必須面對自己所犯的過錯,當主耶穌基督以十字架上的犧牲將我們贖回時,我們就能真正回到屬於上主的故鄉。



默想:

今日的庇護城在哪裡呢?社會中以什麼方式來進行庇護?我是否真正明白上主設立庇護城的心意呢?

祈禱:

慈愛憐憫又有公義的上主,祢設立庇護城使人不流無辜者的血,不論施暴者或受害者都能在祢手中蒙保守。我有時難以面對,因我習慣殺人償命的法律。求祢使我明白祢的心意,將我心中所有的不平都交託給祢。奉主耶穌的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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