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0日 星期二

《每日新眼光》在胸懷的律法

2012年 03月 20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在胸懷的律法
我要與以色列人民訂立的新約是這樣:我要把我的法律放在他們�面,刻在他們的心版上。我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我的子民。(耶利米書31章33節)
本篇經文充滿上主為父的情懷。祂選召了我們,與我們立約,將祂的律法放在我們的心版上,使我們成為祂的子民。而且,祂有極大的愛,祂「不再記住我們的過失」,反而赦免我們犯的罪。因此,我們也要從內心,將天父上帝的律法內在化,真正去喜愛與實現它。

自從國道3號七堵路段大走山,我的師丈葉茂竹罹難,使慧先、惠多姊妹失去了父親,但是父親在信仰上的教導,仍然刻在她們心裡。惠多說:「當我心中難過時,我就以父親教導我的禱告,向上帝祈求,請祂將安慰與平安賜給我。」慧先也常常感覺,父親服事的身影,仍然穿梭在心裡,父親對上帝話語的分享,仍然引導著她,去親近、尋求與依靠上帝。

在人生的道路上,我們多麼需要父親的導引;然而,父親終有一天會離開;所幸,天上的父親永不離開!我們天上的父親──上主,也以為父的情懷,一再的包容我們,當我們陷入迷失、挫敗的情境中,祂仍赦免我們,教導我們,帶領我們!我們當一生一世仰望祂,對祂說:「我的天父啊,我要將祢的律法放在胸懷裡,祢要成為我的保護和滿足。」

親愛的朋友,你把上帝的法律放在哪裡呢?你感受到天父上帝愛你的心意嗎?

默想:
我把上主的律法放在哪裡呢?我喜愛、遵行上帝的律法嗎?我歡喜作上帝的兒女嗎?
祈禱:
天父上帝,我願將祢的法律放在胸懷中,刻在心版上。我看它至為寶貝,求祢作我的天父,我要作祢的子民。奉靠主耶穌的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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