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4日 星期三

《每日新眼光》201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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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12月 04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在基督裡站立得穩

參考經文:《 使徒行傳24章1~21節》

因此,我常常勉勵自己,在上帝和人面前,常保持著清白的良心。(使徒行傳24章16節)

在泰雅爾族文化裡最神聖的象徵是「紋面」的文化,通常在17、18歲時,便開始刺紋面於臉上,表示自己是清潔的人,更通過部落族人認同才可以有資格紋面。不僅如此,紋面之後,也必須有義務做一個真正的男人與女人,盡自己的本分,守護家園。因此,紋面象徵著自己是清白的人,更宣示紋面後的生命裡是立志做清白的人,以致於可以在上帝(Utux)和人面前站立得穩。

聖經中有許多教導,規勸、激勵人必須要有清潔的良心,才能夠在上帝面前站立得穩,相對地也能在人面前坦然無愧。

當保羅面對猶太人的律師帖土羅控告,說他在政治上作亂、軍事是拿撒勒黨頭目、宗教上是褻瀆聖殿等3項罪名時,他義正詞嚴地一一反駁3項控訴。保羅指出,他到耶路撒冷才不過12天,並沒有在聖殿或會堂和人爭辯或煽動群眾。再則,他與猶太人一樣相信上帝及復活的信仰。最後,他並沒有褻瀆聖殿,也盡了潔淨的禮儀,更何況,他捐款至聖殿。

保羅與主相遇後,即立志在基督裡做一個完全人,立志奔向基督。所以,他才不懼怕這些控告,反而更明白,主的心意是要他在外邦傳福音,且不論得時不得時都要傳揚。

基督徒若不把生命建立在基督的磐石,就無法在上帝和人面前,常保著清白的良心。



默想:

檢視自己是否在上帝和人面前站立得穩?

祈禱:

主上帝,謝謝祢藉著保羅的信仰經歷激勵我,求祢幫助我在信仰上常保持清白的良心,好能在祢與眾人面前站立得穩,使我的服事充滿果效。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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