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7日 星期六

《每日新眼光》2013/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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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12月 07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為「利」殺害無辜之人

參考經文:《 使徒行傳25章13~27節》

因為依我看,解送囚犯而不詳具案由是不合理的。(使徒行傳25章27節)

白色恐怖時期,有2位泰雅爾族前輩為爭取原住民權益,結果慘遭國民政府槍決。一位是泰雅爾族文人醫生林瑞昌(Losin Watan,樂信‧瓦旦),他除了在原民地區行醫外,出任第1屆省議員時,更常提案爭取族群權益。但1952年11月,國民政府以「高山族匪諜」罪名,將他逮捕下獄。另一位是武將高澤照,他出生於武道能敢部落,曾任大溪警所巡官,他眼見部落原住民的利益被層層剝削,遂主張以武力自保,結果同樣遭國民政府羅織罪名,與林瑞昌在1954年4月17日遭槍決。

2位泰雅爾勇士並沒有罪,只是為了公義、爭取原民人權向執政者發聲,卻被誣告成「匪諜」,實在不合理。國民政府為掃除異己,擴張權力,將他們冠上罪名,連辯護的機會都沒有,只能承受無理判決。在事件中,看見公義不是首要、也不是最後的標準,而是被利益所貫穿,腐敗全然暴露出來。

同樣的,非斯都對保羅的案件,也視為棘手難處理的案件,因為實在找不出他有何罪行。若說保羅有罪,只關乎他宣揚耶穌的死和復活而已,其他如違反猶太人律法及褻瀆上帝的罪,都是子虛烏有的罪名。既是如此,理應釋放保羅,還他自由之身,為何還要綑鎖呢?理由很簡單,就是那些懷恨保羅的祭司、猶太人施壓,非斯都只好放棄法律公義的審判,依他們的心意而行。

基督徒在評斷社會事件時,有時會失去對真理的堅持,可能因威脅利誘而屈就他人,或以事不關己的態度看待。一方面我們祈禱上帝的公義彰顯,另一方面卻沒有任何行動呼應,似乎也淪為「殺害無辜之人」的幫兇。



默想:

在面對社會不公義議題,我是否也願意以行動來關心?

祈禱:

公義的上帝,求祢幫助我,在面對台灣社會諸多不公義時,有勇氣去關心與支持,深信祢的公義必彰顯其中。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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