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8日 星期三

《每日新眼光》2017/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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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02月 08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再三犯罪,不能免去刑罰

參考經文:《 阿摩司書1章3節~2章3節》

上主說:「大馬士革人再三犯罪,我一定要處罰他們。他們用殘酷的刑罰虐待基列人。」(阿摩司書1章3節)

大馬士革、迦薩、推羅、以東、亞捫、摩押,都犯了罪,因此上帝說:「我一定要處罰他們。」先知阿摩司宣告上帝對列國的刑罰,緊鄰猶大、以色列的列國,都難逃上帝的震怒與刑罰。而且,阿摩司預言上帝的震怒、宣告列國將來的刑罰,是由外邦六國開始,而最終針對以色列國發判語。上帝曉諭先知阿摩司代替祂發言,警戒列國犯罪的原由。

1章3節指出,大馬士革(敘利亞)再三犯罪,上主必不免去她的刑罰;「因為她以打糧食的鐵器打過基列。」(和合本)這句話形容其引發的戰爭之殘酷。第6節則是對迦薩(非利士人)的判語,上主將刑罰他們,因為「他們俘虜了鄰國的人民,賣給以東人作奴隸。」非利士曾趁機俘虜以色列人,把他們賣給以東作奴隸,所以上帝要處罰他們(參約珥書3章4~8節)上主也對泰爾發出判語,指其不遵守跟友邦簽訂的條約,反而把鄰國人民放逐到以東作奴隸,所以泰爾城將被戰火摧毀(9~10節)。

另外,以東與以色列分別是以掃和雅各兩兄弟的後裔,卻成為世仇,爭戰不休。因此,上主說:「以東人再三犯罪,我一定要處罰他們。他們不仁不義,用刀劍迫害他們的親族以色列人……所以我要火燒提幔的城市,摧毀波斯拉的宮殿。」(11~12節)而亞捫人的罪狀則是:「為了要擴展領土,他們甚至剖開基列地孕婦的肚子。」(13節)剖開孕婦的肚子,等於活活將未出世的生命殺害;這是戰勝者對戰敗者的刑罰,為使其絕後的殘酷手段。但這種惡行,上主絕不饒恕,將讓他們自食惡果。至於摩押的罪狀則是「把以東國王的屍骨燒成灰燼。」(2章1節)因為鄰國彼此混戰,以東也遭摩押惡待。古人認為,焚燒骸骨會使死者靈魂受苦,尤其對已逝君王做出如此惡行,對當時近東民族來說是奇恥大辱,摩押和以東早就交惡。

先知向猶大、以色列發出斥責之前,先宣告上主對列邦的審判──「上主這樣說」,而列國不能免去刑罰是因為「再三犯罪」,尤其他們殘酷地發動戰爭,流無辜人民的血,在至高上帝眼前犯罪,必不能免去刑罰。


默想:

這世代仍遠近交攻,甚至衝突越演越烈,世界和平只是空談。先知宣告上帝的審判,是由於人重複犯罪、發動戰爭,對此,我能做什麼?

祈禱:

滿有慈悲憐憫和恩惠、慈愛的上帝啊,懇切求你憐憫赦免我的罪,就是敵視、仇恨、血債、報復的罪。求主解開我心結,釋放我靈,救我身心,免去責罰,使我得上帝的赦免安慰。感謝上帝,奉主耶穌尊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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