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9日 星期四

《每日新眼光》2017/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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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02月 09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對以色列的審判

參考經文:《 阿摩司書2章4~16節》

上主這樣說:「以色列人再三犯罪,我一定要處罰他們。」(阿摩司書2章6節a)

想像一下,猶太人現在正聽著先知阿摩司宣講上帝的信息。先知阿摩司大聲說著神諭,也就是上帝曉諭他的話,內容是宣告對他們四周列國之審判──那些與以色列世代為敵的列國,正因為其惡行而一一被審判、被定罪;這時候,他們心中一定會越聽越起勁,大聲叫好!

然而,先知阿摩司話鋒一轉,突然接著宣告上帝的審判臨到南國猶大,接著就是北國以色列了。先知照著神諭,宣告了猶大的罪行:「猶大人再三犯罪,我一定要處罰他們。他們棄絕我的法律,不遵守我的誡命。他們被祖宗所信奉的假神勾引,離開了正道。」(2章4節)先知指出,大衛的子民從上帝的律例與教誨的正道中失落;也就是轉向異教神明,偶像崇拜影響了敬拜上帝的純全與道德生活。這樣的罪行,將帶來上主的審判,戰火將燒到猶大,摧毀耶路撒冷的宮殿。

緊接著,這位來自南方的先知,宣布北國以色列得罪上主的惡行:「他們貪圖錢財,販賣老實人,把無法還債的窮人以一雙涼鞋的價錢賣給人作奴隸。他們踐踏貧民,推開路上的窮人。父子去跟同一個神廟娼妓睡覺,污辱了我的聖名。他們竟敢在祭壇旁邊,用窮人抵押給他們的衣服當床單;他們竟敢在上帝的殿宇裡,拿剝削窮人的錢買酒喝……勉強離俗人喝酒,不准先知傳我的話。」(7~12節)

看看以色列再三干犯上主的罪孽,為錢財出賣弟兄,不只違背兄弟間的立約,對財貨索需無度,還訛詐窮人;父子竟還協議,在神廟中與廟妓行淫,褻瀆上帝尊名。他們剝削窮人,原本應在日落前歸還窮人的典當衣物,竟以宗教慶典之名濫用;原本人道的律法,卻蓄意違背了。窮人典押的衣物,竟然成了神祭壇前的流當品;敬神愛人的宗教,卻寬容著不義的行為。因此,以色列難逃上帝的盛怒,先知宣告以色列國當受極重的刑罰。


默想:

先知阿摩司宣告:以色列民違背道德倫理、曲解信仰、忽視真理,並且貪財詭詐,不擇手段巧取豪奪,完全不知敬畏真神,當受極重的刑罰。台灣教會由此得到什麼反省,當有怎樣的行動?

祈禱:

主上帝,祢是公平、正義的主,亦是滿有慈悲憐憫、恩慈饒恕的神。我的心在我裡面著急,因為,我看見我的罪孽朱紅似血,淹沒我的良知。我願俯伏祈求赦免,願祢看見憂傷痛悔的心,祈求上帝憐憫饒恕,赦免知罪的靈魂。願祢指引迷途知返的人,重新接納我的悔罪,奉主耶穌尊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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