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4日 星期六

《每日新眼光》2018/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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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08月 04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活在光明中

參考經文:《 約翰一書1章5~10節》

如果我們向上帝認罪,祂是信實公義的,祂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所犯的各種過錯。(約翰一書1章9節)

基督徒的生命乃是透過真理的教導、聖靈內住的啟示感動和引導而被形塑,從知罪、認罪到悔罪的過程中,走向生命更新的道路。

有一次活動,途中參觀了製作雞精的觀光工廠。參觀過程中,發現檢查部門是用強光照射裝有雞精的瓶子,藉強光檢查瓶內的雞精是否有雜質,只要發現有雜質,就取下淘汰。約翰一書作者約翰宣告:「上帝是光,祂完全沒有黑暗。」(1章5節)當我們在上帝的強光照射下,聖靈會指出在我們裡頭的雜質、汙點,亦即黑暗的處境。只是「知道」有雜質還不夠,我們還需要讓雜質從生命中被洗淨、過濾乾淨,如果沒有潔淨,是要被淘汰下架的。耶穌基督的寶血就是要幫助我們將罪洗淨、除去我們的罪,「如果我們生活在光明中,正如上帝在光明中,我們就彼此有團契,而祂的兒子耶穌的血洗淨我們一切的罪。」(7節)

有幾個檢驗我們是否活在上帝光明中的關鍵,首先是與主的團契關係。6節指出:「如果我們說我們跟祂有團契,卻仍然生活在黑暗中,我們就是撒謊,行為不合真理。」顯然團契關係的真實與否,是無法掩飾隱藏的。我們的言行,將透露我們是否與上帝有真實一致的團契關係。我們若與上帝有真實一致的團契關係,就必須活在祂的光照中,才是一致的信仰。若一邊說我活在上帝的啟示裡,另一邊卻不斷造謠生事、批評他人,或活在隱藏的惡裡,那就是不行真理,且是說謊話的。

其次是必須在生活實況中,認罪悔改。約翰指出:「如果我們說自己沒有罪,便是欺騙自己,真理就跟我們沒有關係。」(8節)否認罪,就是拒絕真理、驕傲地自以為完美。承認罪,就是接受自己的限制,需要上帝格外的恩典。承認罪,不是一種懦弱、逃避的表現,而是勇敢面對自己的問題、謙卑地領受赦罪恩典。

當我們渴望活在光明中,成為上帝光明之子,最需要面對的就是「完美主義」傾向,因為追求「完美」必須把外在包裝得很好,否認自己內在並不好的實況,這樣的完美主義需要主耶穌的救贖,需要用信心來接受主定意赦罪的恩典。誠如約翰所言:「如果我們向上帝認罪,祂是信實公義的,祂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所犯的各種過錯。」(9節)



默想:

我的內心是否因為隱藏著許多罪而感到痛苦?

祈禱:

親愛的天父上帝,祢是光,在祢完全沒有黑暗,求祢光照我,使我看見我離開祢的那些罪,並且願意在祢面前承認我需要祢赦罪的恩典,讓我活在祢的光明中,得以自由。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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