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1日 星期六

《每日新眼光》2018/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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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08月 11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出死入生的愛

參考經文:《 約翰一書3章11~18節》

我們知道我們已經出死入生了;我們所以知道是因為我們愛弟兄姊妹。那沒有愛心的,仍然處在死的權勢下。(約翰一書3章14節)

基督教不同於其他宗教的地方,乃在於我們相信有一位神出於愛來到世上,為我們捨身,並從死裡復活,帶給我們永生的盼望。我們因著這信仰,而擁有出死入生的新生命──感受、經驗到被上帝愛得徹底,才能置之死地而後生,為了展現愛的生命,而甘願出生入死。這份甘願捨棄生命的愛,成為歷世歷代基督跟隨者的標記。

遠從加拿大來台灣宣教的馬偕牧師(George Leslie MacKay),在來台灣隔年1873年2月24日的日記裡寫著:「到洲裡(今蘆洲)去,有一群人跟在我們後面,有些人辱罵,有些人投擲石頭,也有人潑糞,有些人甚至把豬糞覆蓋在我們頭頂。另一些人則爬上屋頂或樹上,將汙物向我們投擲,但我們並不退縮……。」我常想,到底是什麼樣的力量促使一個跟隨基督的人,願意離鄉背井、飄洋過海到另一個陌生的國度,並為了傳福音甘冒被潑糞、被丟石頭,甚至捨棄生命的風險?約翰一書的作者是這樣說的:「我們知道我們已經出死入生了;我們所以知道是因為我們愛弟兄姊妹。那沒有愛心的,仍然處在死的權勢下。」(3章14節)

聖經中第一樁殺人案──該隱殺了弟弟亞伯,原因是該隱在獻祭的事上不被上帝喜悅,因此心生嫉妒,落入罪的權勢。創世記4章6~7節記載,上帝對他說:「你為什麼生氣?為什麼皺著眉頭呢?你要是做了該做的事,自然會顯出笑容(或譯「我自然會接受你的祭物」),但因為你做了不該做的事,罪已經埋伏在你門口。罪要控制你,可是你必須制服罪。」上帝提醒教導該隱,要他勿讓情緒控制了自己,成為情緒的奴隸,而是要控制自己的情緒,當自己情緒的主人。但是該隱選擇不聽,反而變本加厲,有一天把弟弟亞伯帶到田裡去,把他殺死了。

約翰一書的作者約翰引用該隱所犯的罪行,提醒我們要彼此相愛,而不要任由邪惡掌控了我們的心。約翰要基督的跟隨者明白,我們既是上帝兒女的身分,就當活出上帝兒女的樣式,堅持走在對的路上,不讓世界的敗壞影響了我們,使我們放棄那良善、愛的活路。當記得耶穌愛我們,為我們而死,因祂的復活,使我們對生命有盼望。當我們經歷了主耶穌為我們出生入死的愛,我們的生命才能夠進一步出死入生。



默想:

對於耶穌基督為我們犧牲生命這件事情,我是否明白什麼是愛?

祈禱:

親愛的主耶穌,祢為愛我而捨棄天上寶座來到世上,並且為完成救贖捨了自己的生命,求祢幫助我明白並經歷祢為我出生入死的愛,使我能活出愛。奉祢寶貴的聖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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