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4日 星期日

《每日新眼光》2016/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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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04月 24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豐收的誘惑

參考經文:《 以賽亞書18章1~7節》

在葡萄還沒有收穫,正當花瓣掉落、葡萄將熟的時候,仇敵要摧毀古實,像快刀割下葡萄藤那麼容易。(以賽亞書18章5節)

包括長老教會在內的改革宗,教堂內通常沒有太多裝飾,除了信徒的座位,往往只有前方的聖餐桌、聖經、講台與十字架。宗教改革家加爾文與慈運理都反對教堂裡有任何聖像等藝術品,以免落入偶像崇拜的試探。不過,同樣是改革宗,路德會就比較接受聖像等藝術品。雖然聖像的問題難有共識,但其中關於「偶像崇拜」的議題,確實值得我們注意與探討。

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後,信仰上受到的挑戰就是當地傳統文化包含巴力與亞舍拉的偶像崇拜。迦南人拜神明就是希望五穀豐收、六畜興旺,這對人而言都是極大的誘惑。因此,以色列人在迦南地生活,不意外的,也漸漸被誘惑而敬拜巴力。以賽亞書17~18章,無論是對以色列或古實的審判神諭中,均充滿「豐收」的隱喻。例如,「它要從富足變為貧窮。」(17章4節)然而,經文要提醒的是,帶來「豐收」的並非巴力,而是創造天地的上主;他們遭受審判的原因,在於敬拜錯誤的對象。以賽亞書點出許多人在世上嚮往「豐收」,卻忘了向創造主獻祭,反倒拜巴力與亞舍拉。

在先知的神諭中,審判之後總是帶來新的盼望,當人們轉向賞賜豐收的上主,上主必按祂的旨意賞賜給祂的百姓。對一個敬拜上主的人來說,無論是外在行動上或是內在思想,所有專注的不該是「豐收」,而是「上主」。即使是「聖經」、「信仰實踐」,都可能成為人心中的偶像。就如法利賽人,總是要求自己與他人遵守「律法」,最後卻用遵行法律以得到別人的尊敬為「豐收」記號。基督徒遵行聖經教訓是理所當然的,而非用來證明自己是「敬虔」的基督徒。簡單來說,基督徒必須將眼光注目在上主,專心倚靠上主,用生命見證上主的恩典,而非為了獲得稱讚,而表現出敬虔的樣子。

在台灣這個多元宗教的環境中,基督徒受到的挑戰似乎與以色列人在迦南地如出一轍。或許敬虔的基督徒不會去敬拜偶像,但更恐怖的是那種無形的偶像崇拜,如小偷般溜入心中,以致落入偶像崇拜而不自知。特別是在資本主義社會中,不斷強調累積財富的重要,使基督徒也陷入金錢遊戲,或追求「豐盛的祝福」,最後卻落入「金錢」與「成功」的偶像崇拜中。即使基督徒沒有進入廟裡拿香拜拜,但內心若為了追求金錢、物質生活而陷入偶像崇拜,最後也將成為上主審判的對象。



默想:

或許我沒有實際去廟裡拜拜,但我的內心與生活是否落入金錢及物質的偶像崇拜,以致影響我與上主的關係呢?

祈禱:

親愛的上主,求?在我匱乏時,賞賜我所需,讓我不厭棄?;在我富足時,使我眼目更專注於?,使我不致遠離?。奉主的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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