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16日 星期二

《每日新眼光》2016/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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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08月 16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他們非喝這杯不可

參考經文:《 耶利米書25章15~38節》

我要先毀滅我自己的城,他們還逃得了懲罰嗎?他們逃不了的,一定要受懲罰。(耶利米書25章29節a)

耶利米書25章15節~38節,清楚顯示上帝審判的對象不只是以色列,而是列國萬邦。當猶大和世上其他國家不肯聽上帝的話,不肯吃喝上帝賜下的話,結果就是要喝上帝烈怒的杯;喝了後會東倒西歪,瘋狂亂撞,刀劍並要臨到。

聖經常提到上帝的杯、憤怒的杯,如:詩篇75篇8節、以賽亞書51章17、22、23節、以西結書23章34節……,很多處經文都講到,這些杯喝下去會教人醉得東倒西歪。不過,今天的經文,耶利米書25章所講到這個杯有一個很特別的地方,28節最後指出「他們非喝這杯不可」。「他們非喝這杯不可」,這不是台灣敬酒的文化,人家來敬酒還非喝不可;而是特別強調,該承受的結果,就是非得承受不可。如果人自己作惡滿盈,則不要想躲避來自上帝的懲罰。歷史或許不會追究到底,但上帝絕對是不放過分毫。

我們必須有一個觀念,上帝並不只是以色列的上帝,因為上帝對亞伯拉罕的應允是「地上萬國都要因你的後代蒙福」(創世記26章4節b)。如果地上萬國都要從以色列得福;則另一方面,地上萬國也終究要和以色列一樣,被這位上帝所要求,在彼此互相的對待上秉持正義、公平;在自己本國律法的設立要有恩典慈愛;而且在分配國家財富公共資源,要能保護到弱勢和窮困者。

上帝對以色列和猶大審判的標準,無疑也會是對其他所有人類群體的標準。「公平」和「正義」會是上帝檢視人類社會群體最基本的要求。沒有追求公平正義的國家社會,不管經濟多發達富庶、武力多強大、人口資源多旺盛……,都仍是準備要喝下上帝憤怒的杯。

同樣的,或許我們可將社會群體再縮小一點來檢視,不用談及國與國之間,就在同一個社會也有不同族群,這些不同族群之間有以公平、正義彼此對待嗎?台灣是多元族群的國家,包括福佬、客家、原住民、新住民……,我們在彼此對待上,有秉持正義公平嗎?我們法律的設立,對弱勢族群有恩典慈愛嗎?而在分配國家財富公共資源,有保護到弱勢和窮困者嗎?


默想:

台灣,雖然不是舉國和上帝立約的國家社會,但終究還是要在上帝的標準下被檢視。會不會有一天,我們也是非喝這杯不可?

祈禱:

阿爸父上帝,祢是萬有之源頭,我尊崇祢至高至尊聖名。求祢開我的眼、開我的心,引領我走前方的道路,讓我貼近祢的心意,擁有從祢而來的真平安。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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