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6日 星期五

《每日新眼光》201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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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08月 26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新的約、新的心

參考經文:《 耶利米書31章31~40節》

我要與以色列人民訂立的新約是這樣:我要把我的法律放在他們裡面,刻在他們的心版上。我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我的子民。(耶利米書31章33節)

這段經文對以色列人來說,毋寧是溫暖卻驚駭的表述。上主要與所有以色列人訂新約,而這次不是刻在石版上,而是刻在心版上。其中31~34節先知的宣告,可說是舊約中最接近新約思想的一段論述。有學者甚至稱之為「福音書前的福音」。它不只闡述整個以色列人的將來,事實上,這個新的約是關乎全人類的命運。原本,上主像丈夫對待親愛妻子般疼惜以色列,並與他們立了約,但以色列卻背棄這約。現在上主強調,這另立的新約是刻在人心版上,並且是從小到大每個人都親密和祂建立關係。這對以色列人來說,絕對是革命性的顛覆思想,因此說這是溫暖卻驚駭的表述。

耶穌設立聖餐時闡明:「這杯是上帝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哥林多前書11章25節),正是從這段經文的概念衍生而出。律法的功用在以色列遵行、悖逆的掙扎下,已清楚顯明。亦即,人無法藉宗教儀式、遵行規條以達到上帝的要求;人一定要和上主建立包括個人和群體的內在關係,是發自內心,不是外在規範。現今,基督徒如何看待自己的信仰?如何評估自己和上主的關係?常常我們也是很在意基督徒應該做什麼、不可以做什麼,以這種「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的思維模式在評估基督徒的生命。其實,這樣的實踐和舊約以色列人所為並沒有差別,都是想以遵守各樣宗教活動、生活規範來表明自己是安穩在上主的約中。

然而,上主在意的卻不是我們外在「做了什麼」或「不做什麼」?上主在意的是,我們基督徒以什麼樣的動機、態度、心意「去做什麼」或「不做什麼」?重點不再是刻在石版的舊約(對應著外在的行為),重點是刻在心版的新約(對應著內在的心意)。

肉做的心版並不見得比石版軟,人的悖逆和頑梗從來沒改善。就像耶利米所說:「猶大的人民哪,你們的罪過是用鐵筆寫的,是用鑽石針刻在你們的心裡,雕刻在你們的祭壇角上的。」(17章1節)罪過刻在心版上尚且要以鐵筆、鑽石針,那新的約要以什麼工具才刻得上去?不要懷疑啊!基督徒,在我們心版上的新約是以耶穌基督的血為墨,以上主定意救贖為筆刻上去的,因著這樣深厚的愛和恩典,我們深信自己得以成為上主的子民。


默想:

我們要時時提醒自己,不成為注重表象行為的基督徒,在所做或所不做的每一件事,都有清楚的信仰反省,都有坦然對上主交帳的覺悟。

祈禱:

父神,我屈膝在祢聖潔的光中,甚願祢憐憫我,幫助我轉向祢,不要掩面不看祢。求祢呼喚我迷失的心,讓我在祢的愛中一次一次找回自己、找回祢。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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