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1日 星期二

《每日新眼光》201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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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0月 11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賞罰分明的上主

參考經文:《 以西結書11章1~25節》

雖然我把他們放逐到遙遠的列國,分散到不同的地方去的。但是我還是要和他們一起在流亡的地方,作為他們暫時的聖所。(以西結書11章16節)

主前597年,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攻陷耶路撒冷後,擄去「耶路撒冷人民以及所有高官和戰士……又把所有的工匠和鐵匠等都擄走,只留下最窮苦的人。」(列王紀下24章14節)從那時起,以色列民分別住在兩個不同國度──被擄到巴比倫的有王室成員、軍事領袖,官員和有專門技術的人;留在耶路撒冷的是較普通及貧困的人。

以西結被上主的靈提起來,分別對留在耶路撒冷的人說具攻擊、懲罰、審判的預言;對被擄到巴比倫的人說安慰、扶持、應許的預言。以西結書11章1節提到,以西結在聖殿東門附近看見25人,他們可能是具領導力或具野心的人,這群留在耶路撒冷取代被擄至巴比倫的領袖,也是預言中要被審判的人。上主透過先知指出,他們心術不正,口氣狂傲,在城裡圖謀邪惡(11章2節)。5b~6節又說:「以色列人哪,你們嘴所說、心所想的,我都知道。你們在這城裡殺害這麼多人,街道都堆滿了屍體。」12節:「你們要知道我是上主。你們去隨從鄰國的風俗習慣就是犯了我的法律,違背了我的命令。」所以,上主要以西結宣布,他們必被拋出城外,死在刀劍下,他們依恃的「城」絕不會保護他們,上主決意判他們死刑(7~11節)。

另外一方面,上主也藉以西結對流亡至巴比倫的人說:「雖然我把他們放逐到遙遠的列國,分散到不同的地方去的。但是我還是要和他們一起在流亡的地方,作為他們暫時的聖所。」(16節)「我要把新的靈、新的心賜給他們。我要除去他們那石頭一般堅硬的心,另賜給他們有血有肉、肯服從的心。這樣,他們就會遵守我的法律,忠心服從我的一切命令。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們的上帝。」(19~20節)雖然以色列人同樣承受上主的審判;然而,在位領袖被要求的責任更重。凡歸向上主的領袖,上主必行呵護、眷顧、更新、引導、重用,並重新把他們當作祂的子民,祂要作他們的上帝。所以,這兩組分別住在不同國度的以色列領袖,因著個人生活處事,以及對人、對上主的態度之不同,而有了不同的結局。

每一個人都要面對上主,在上主面前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上代價。尤其在位領袖者,上主最後給予的賞罰會更大、更重於一般民眾所要承擔的後果。因此,我們作為教會領袖的或在社會、國家身負重任的人,每個人所做的一切都要向上主負責,向上主交差。



默想:

在許多事上,我是否不論事情大小都誠實、忠心?

祈禱:

掌管祝福也掌管賞罰的上主,我要單單敬畏祢,我願意以謙卑盡責的態度,在祢交付的任務與使命忠心到底。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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