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經文:《 馬太福音18章15~35節》 18:15 「假使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見他,指出他的錯誤;只是要在他跟你單獨在一起的時候才這樣做。假如他聽了你的勸告,你便贏得你的弟兄。 16 假使他不聽,你就約請其他一兩個人一起去;這樣,每一句指責的話都有兩三個人可以作證。 17 如果他仍然不聽,就把這件事的始末向教會報告。他對教會也不聽從的話,你就把他當作外人或稅棍看待好了。」 18 「所以,我告訴你們,你們在地上所禁止的,在天上也要禁止;你們在地上所准許的,在天上也要准許。 19 「我再告訴你們,你們在地上,如果有兩個人同心合意地祈求,無論求甚麼,我的天父一定為你們成全。 20 因為,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集的地方,我就在他們中間。」 21 那時候,彼得來問耶穌:「主啊,我的弟兄得罪我,我該饒恕他幾次呢?七次夠嗎?」 22 耶穌說:「不是七次,而是七十個七次。 23 因為天國好比以下的故事:有一個君王要跟他的臣僕結帳。 24 他開始算帳的時候,有人把一個欠了他好幾萬塊金幣的臣僕帶到他面前來。 25 因為這個人沒有錢還債,王就下令把他賣了作奴隸,連同他的妻子、兒女,和一切所有的也得賣掉,好償還債務。 26 那僕人在王面前跪下來,哀求說:『請寬容我吧!我一定會把一切債務都還清的。』 27 王動了慈心,免了他的債,並且把他釋放了。 28 「那個僕人出來後,遇見一個一起當差的同伴。這個同伴欠他幾塊錢,他就抓住他,掐住他的喉嚨,說:『把欠我的錢還給我!』 29 他的同伴跪下來,哀求他說:『請寬容我吧,我一定會還清的!』 30 但是他不肯,反而把他下在監獄裏,等他還清欠款。 31 其他的同伴看見這事的經過都很悲憤;他們去見王,把這事的始末向他報告。 32 於是王叫那個僕人來,對他說:『你這個惡奴,只因你向我要求,我免了你所有的債, 33 你不該寬容你的同伴,像我寬容你一樣嗎?』 34 王十分忿怒,把他關進監獄裏受刑,等他還清全部的債。」 35 耶穌說:「如果你們各人不肯從心裏饒恕弟兄,我的天父也要這樣對待你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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