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0日 星期四

《每日新眼光》2016/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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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03月 10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從禁忌中得釋放

參考經文:《 馬可福音7章1~23節》

那從外面進到人裡面的不會使人不潔淨;相反地,那從人裡面出來的才會使人不潔淨。(馬可福音7章15節)

猶太人的律法中,規定了人可以吃與不可以吃的東西。廣義來說,所有食物都是潔淨的,但律法對於有生命之物,規定格外嚴格,利未記11章就記載了這些律例。簡單說,動物只有分蹄與反芻倒嚼的是潔淨的。凡自然死亡動物的肉就不能吃(申命記14章21節)。在任何情形下,血必須從屍體流盡,才可吃。至於海產方面,只能吃有翅有鱗的魚,鰻魚、泥鰍或貝甲殼類如蜆、蝦、蟹等都不可吃。所有昆蟲除了蝗蟲以外,均屬不潔。鳥類卻沒有類似標準,所以不潔與禁吃的鳥類特別列在利未記11章13~21節。

所以,當耶穌說「那從人嘴裡進去的東西不會使人不潔淨」時,可想像這句話會引起多大爭議;因這話已否決猶太人的飲食律法。耶穌的教導顯然和一般律法師不同,祂說:「那從人嘴裡出來的才會使人不潔淨。」意思是由口進到人體內的東西不會污穢人,只有從人生命深處,從心思意念的錯誤觀念和由口而出的話語才會污穢人。

耶穌在此取消利未記中一切食物禁忌的律法,因遵守那些禮儀規範並不能討上帝喜悅。若只是持守有關潔淨的規條,就自以為虔誠,那是完全曲解了虔誠的意義。一個人可能守了全部規條,但內心依然充滿各種罪念,不單玷污自己,也影響了別人,只有內心真正潔淨才會得到真正的潔淨。

我們看到舊約猶太人的飲食律法,對猶太人造成的束縛。雖然有些學者認為,當時這些飲食規範是為了衛生關係,但學者也承認有許多部分的規定是沒什麼理由的。禁忌常常是無法解釋的,可說是一種迷信,認為有些活物與好運、惡運,或潔淨、不潔淨有關係。然而,耶穌解放了我們的心!讓我們明白這些禁忌和生命得救並沒有關係,如果花太多時間、生命去講究、去奉行,無非是浪費我們的生命。這樣的提醒,也讓我們從律法規條的束縛中得到解放。

我們台灣人也是生長在一個充滿禁忌的社會,特別是婚喪喜慶的諸多禮儀,不僅使人感到不便,甚至影響了參與其中的人的心。這是不對的,生命中最重要的事不在於遵行這些因著迷信所訂的規矩,而是向真神敞開我們的心,讓心得到釋放!



默想:

生命中有哪些事物是你的禁忌,使你對這些事物存在莫名的恐懼?求神釋放你。

祈禱:

主啊,祢是掌管天地萬物的主,世上沒有任何權能與祢匹敵。求祢幫助我們從禁忌中得釋放,使我們的心得自由。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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