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經文:《 民數記18章1~32節》 18:1 上主對亞倫說:「你和你的兒子們,以及利未人必須承擔任何觸犯聖所的罪;但只有你和你的兒子們要承擔觸犯祭司職務的罪。 2 你要帶你的親族─利未支族的人來,讓他們跟你一起事奉。當你和你的兒子們在聖幕事奉的時候,他們要幫助你。 3 他們要向你負責,在聖幕裏事奉,但絕對不可觸摸聖所和祭壇上的聖物,免得他們和你們都死亡。 4 他們要跟你一起工作,負責聖幕裏的事務;但其他不合資格的人不可跟你們一起工作。 5 只有你和你的兒子們負責聖所和祭壇的工作。這樣,我就不再向以色列人發怒。 6 我從以色列人中揀選了你的親族利未人給你們。他們要歸給我,好在聖幕裏任職。 7 只有你和你的兒子們要負責有關祭壇和至聖所的祭司職務。這是你們的職責,因為我把祭司的職務賜給了你們。其他的人若走近聖物,必須處死。」 8 上主對亞倫說:「我要把所有獻給我的特別禮物,就是那些不在祭壇上焚燒的供物,都賜給你。我把這些供物給你和你的後代,作為你們永得的份。 9 至於不在祭壇上焚燒的那些至聖的祭物當中,素祭、贖罪祭,和贖過祭等供物可歸你們。所有獻給我的至聖祭物都歸你和你的子孫。 10 你們必須在神聖的場所吃這些東西,只有男性可以吃。這些東西是聖的。 11 「另外,以色列人獻給我的其他特別供品禮物也要歸給你們。我要把它們給你和你的兒女,作為世世代代應得的份。你們家裏每一個在禮儀上潔淨的人都可以吃。 12 「我要把以色列人每年獻給我的第一批出產中那最好的賜給你們,有橄欖油、酒,和五穀。 13 這些都屬於你們。你們家裏每一個在禮儀上潔淨的人都可以吃。 14 「以色列中所有無條件獻給我的供物都屬於你們。 15 「以色列人獻給我的長子和頭胎的牲畜也都屬於你們;但是你們必須接受每一個長子的贖價,也要接受不潔淨的頭胎牲畜的贖價。 16 孩子要在一個月大時贖回來,根據聖所的標準付五塊銀子。 17 可是頭胎的牛、綿羊,和山羊不可贖回來;牠們要完全歸我,當作牲祭。你要把牠們的血灑在祭壇上,把牠們的脂肪焚燒,當馨香的火祭獻給我─上主。 18 牠們的肉歸給你們,跟特別祭物的胸肉和右後腿歸你們一樣。 19 「我要把以色列人獻給我的一切特別供物賜給你和你的兒女,作為世世代代應得的份。這是我與你和你後代所立不能廢棄的約。」 20 上主對亞倫說:「你不可接受以色列人任何能傳給子孫的產業,不可有份於他們的土地。我是上主;我是你的份,你的產業。」 21 上主說:「我已經把以色列人獻給我的十分之一給了利未人。這是他們在聖幕事奉的酬報。 22 其他以色列人不可再靠近聖幕,免得犯罪被處死。 23 從現在開始,只有利未人可以照管聖幕,負責聖幕裏的一切事務。這是你們世世代代要遵守的條例。利未人在以色列中不可擁有永久的產業, 24 因為我已經把以色列人獻給我的特別禮物的十分之一給了他們。因此我對他們說,他們在以色列不可擁有永久的產業。」 25 上主命令摩西 26 吩咐利未人說:「你們收到上主賜給你們那份以色列人所獻的十分之一時,要把其中的十分之一當作特別禮物,獻給上主。 27 這特別禮物相當於農夫拿剛收成的五穀和新酒所獻上的祭。 28 這樣,你們也要從以色列人那裏所收到的十分之一,就是屬於上主的特別禮物中再獻出來。你們要把這獻給上主的特別禮物給祭司亞倫, 29 從你們的收成當中把最好的拿出來。 30 你們把最好的部分獻出來以後,可以保留其餘的,正像農夫獻祭完畢後保留剩餘的一樣。 31 你們和你們的家人可以在任何地方吃那些剩餘的,因為那是你們在聖幕事奉的酬報。 32 你們獻上那最好部分給上主後,吃那剩餘的就沒有罪;但是在最好的部分獻出以前吃任何祭物,就是玷污以色列人的聖物,必須處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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