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4日 星期六

《每日新眼光》2019/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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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09月 14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落實土地正義

參考經文:《 民數記26章1~65節》

26:1 瘟疫停止後,上主對摩西和亞倫的兒子以利亞撒說: 2 「你們要調查以色列全體會眾的人口,要一家族一家族調查,把二十歲以上、能作戰的男人登記下來。」 3 摩西和以利亞撒就召集所有在那年齡內的人。他們集合在耶利哥對岸約旦河邊的摩押平原。從埃及出來的以色列人有: 4 5 呂便支族(呂便是雅各的長子):包括哈諾、法路、 6 希斯倫、迦米等宗族; 7 登記的人數一共四萬三千七百三十名。 8 法路的後代有以利押, 9 以及以利押的兒子尼母利、大坍、亞比蘭。(大坍和亞比蘭是會眾選出來的;他們反抗摩西和亞倫,附和可拉一夥,背叛上主。 10 地開口吞下他們。當火燒滅兩百五十人的時候,他們跟可拉同夥的人一起死亡,成了民眾的警戒。 11 但可拉的兒子們沒有死。) 12 西緬支族:包括尼母利、雅憫、雅斤、 13 謝拉、少羅等宗族; 14 登記的人數一共有兩萬兩千兩百名。 15 迦得支族:包括洗分、哈基、書尼、 16 阿斯尼、以利、 17 亞律,和亞列利等宗族; 18 登記的人數一共有四萬零五百名。 19 猶大支族:包括示拉、法勒斯、謝拉、希斯倫、哈母勒等宗族。(猶大的兩個兒子珥和俄南已經死在迦南地。) 20 21 22 這些宗族登記的人數一共有七萬六千五百名。 23 以薩迦支族:包括陀拉、普瓦、 24 雅述、伸崙等宗族; 25 登記的人數一共有六萬四千三百名。 26 西布倫支族:包括西烈、以倫、雅利等宗族; 27 登記的人數一共有六萬零五百名。 28 約瑟有兩個兒子─瑪拿西和以法蓮─因此分為兩個支族。 29 瑪拿西支族:瑪拿西生瑪吉,瑪吉生基列。 30 基列是伊以謝、希勒、 31 亞斯烈、示劍、 32 示米大、希弗各宗族的祖先。 33 希弗的兒子西羅非哈沒有兒子,只有女兒;她們的名字是瑪拉、挪阿、曷拉、密迦、得撒。 34 這些宗族登記的人數一共有五萬兩千七百名。 35 以法蓮支族:包括書提拉、比結、他罕等宗族, 36 又有書提拉的後代以蘭宗族。 37 這些宗族登記的人數一共有三萬兩千五百名。以上兩宗族是約瑟的後代。 38 便雅憫支族:包括比拉、亞實別、亞希蘭、 39 書反、戶反等宗族, 40 又有比拉的後代亞勒和乃幔兩宗族。 41 這些宗族登記的人數一共有四萬五千六百名。 42 但支族:有書含宗族; 43 登記的人數一共有六萬四千四百名。 44 亞設支族:包括音拿、亦施韋、比利亞等宗族; 45 又有比利亞的後代希別和瑪結兩宗族。 46 亞設有一個女兒叫西拉。 47 這些宗族登記的人數一共有五萬三千四百名。 48 拿弗他利支族:包括雅薛、沽尼、 49 耶色、示冷等宗族; 50 登記的人數一共有四萬五千四百名。 51 以色列人登記的人數總共是六十萬一千七百三十名。 52 上主對摩西說: 53 「你要按照各支族的人數分配土地, 54 用抽籤的方式把大的土地給人數多的支族,小的土地給人數少的支族。」 55 56 57 利未支族有革順、哥轄、米拉利三宗族。 58 他們的後代有立尼、希伯倫、瑪利、母示、可拉等部族。哥轄生暗蘭。 59 暗蘭娶了出生在埃及的利未的女兒約基別。她給暗蘭生了兩個兒子─亞倫和摩西,一個女兒美莉安。 60 亞倫有四個兒子─拿答、亞比戶、以利亞撒、以他瑪。 61 拿答和亞比戶在獻凡火給上主時死了。 62 出生一個月以上的男性,利未人有兩萬三千人。他們跟其餘的以色列人分開登記,因為他們在以色列中沒有分到產業。 63 以色列人在耶利哥對岸約旦河邊的摩押平原時,摩西和以利亞撒完成了人口調查。以上各宗族的人口就是他們所登記的, 64 裏面沒有一個是從前摩西和亞倫在西奈曠野第一次人口普查時所登記的人。 65 上主曾經說過,他們都要死在曠野;除了耶孚尼的兒子迦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他們都死了。

上主對摩西說:「你要按照各支族的人數分配土地,用抽籤的方式把大的土地給人數多的支族,小的土地給人數少的支族。」(民數記26章52~56節)以色列人民即將進入迦南地,預先將會得為產業的土地分配給各支族,無疑是對上主信心的宣告,也讓各支族的人民放心,其權益均會得到保障。當時,游牧民族往往是強權者全拿,弱勢族群毫無置喙餘地。而按照人數多寡取得相當比例的土地範圍,不只具有公平性,也可保障少數族群的土地權益。

根據日本治領時期的台灣總督府在1926年的祖籍調查,台灣早期先民拓墾移民中,因為地利因素,距離台灣最近的福建人8成為最多,廣東人1.5成次之。在人數優勢之下,福佬人取得開墾先機,搶占台灣大片土地,在地理空間分布上,從沿海地方綿延到內陸;廣東客家人則次之,大部分居住在丘陵地及靠山區域;而最早定居台灣的原住民族,則因人數劣勢,被迫不斷遷居深山。由於土地的取得,一直都是強勢族群占優勢,因此台灣原住民族自治區的設立,目的就在於恢復及保障各族群能享有自治區傳統土地領域,並在政治、經濟、社會及文化生活上,得到自治權利與特殊保障。然而,在追求原住民自治及土地轉型正義的過程,仍有現實的困難存在,這雖是條漫漫長路,卻必須持續前進。

從居住正義的角度來看,台灣房價一直被炒作,高額的房價遠高於經濟成長率和人民家庭可支配的所得,因而被深深詬病。台灣的住宅在很多地方早已供過於求,甚至空屋率不斷攀高,但是房價與房租卻始終未見調降。當然,在擁宅者希望房價漲、買房者希望房價跌、蝸居者希望租金調降的期待下,如何取得平衡及積極推行「居住正義」,實在刻不容緩。

居住正義期望的是「住者適其屋」,讓收入不同的人民,人人都有適宜居住的房子,人們能按照能力,自由選擇買屋或租屋,而不是為了居住需求而背負不合理房價,以致變成「房奴」,造成痛苦指數攀升。近年,我們看到各地方執政者有共識地積極建蓋社會住宅,以落實居住正義的政策,提升人民住的保障,讓人民住得安心、住得公平、住得有品質,確實是值得肯定的政策。



默想:

想要建構共享與共融的社會,必須積極面對解決有關住宅、土地的問題。

祈禱:

親愛的上主,我知道大地為祢所創造,謝謝祢也將土地恩賜給人,讓人得以安身立命。願祢讓台灣人民能互信互諒,止息爭端,攜手落實土地正義。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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