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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11日 星期四
《每日新眼光》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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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07月 11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參考經文:
《 馬太福音26章57~75節》
此後,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全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馬太福音26章64節)
公會是猶太人的最高議會法庭,由70人組成,仲裁所有信仰和生活的事務,成員包含文士、拉比、法利賽人、祭司、撒都該人和長老,大祭司是公會的主席。按照規矩,公會的審問應在白天進行,不能在逾越節期間處理,公會的裁決必須在聖殿區內方始有效,見證必須查有實據,掌控群眾不得暴力刑罰犯人。端看耶穌受審的時空過程,可立即看出有諸多的不公不法,加諸在耶穌身上,動機當然就是欲置耶穌於死地。
面對不法的審問,耶穌以不回答來拒絕不實指控。但大祭司竟說出詭詐的言語:「我指著永生上帝的名命令你發誓告訴我們,你是不是基督、上帝的兒子?」耶穌回答:「這是你說的。但是我告訴你們,此後,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全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耶穌當然知道這回答的後果將導致死亡,但祂更宣告其後的榮耀。大祭司一聽見這話,撕裂了自己的外袍,定耶穌侮辱上帝之罪,徵詢眾人意見裁決耶穌該死。
耶穌受審和被定罪,可以看出人性罪惡的一面,為了私慾,人竟能背棄真理,任意發誓,出賣良心違背法律,無所不用其極;而耶穌面對死、生時刻,果敢承認自己是基督、上帝的兒子,為了呈現真理,公開承認彌賽亞身分,在所不辭!
默想:
生活中,曾否在人際的壓力和自私的動機下,做了違背信仰良心的事? 曾有因環境或自己的利益而否認主,做了錯誤的決定?
祈禱:
親愛的主,祢拒絕不義的指控,也義無反顧承認自己是上帝的兒子,堅決走上十字架,成為世人的救主。我蒙祢救贖,願意效法祢的榜樣,堅守信仰的道。奉主耶穌的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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