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日 星期二

《每日新眼光》201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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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09月 02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因曾被苦待,更願善待人

參考經文:《 申命記24章6~22節》

要記住,你們曾在埃及作過奴隸,所以我命令你們遵行這誡命。(申命記24章22節)

此段經文包含許多不同禁令,目的是為了保護弱小使其不被惡待,能享有人的基本尊嚴。對於債務人不可以拿他的磨石作抵押,剝奪了他的生計;也不可自行進到人家中拿抵押品,需在外面等,維護其尊嚴;若窮人拿衣服當抵押品,當晚要還給他,免得他沒有衣服當被蓋;不可綁架同胞、強迫或將他販賣為奴,因這是對生命嚴重的侵犯;患有傳染性的皮膚病,要照祭司的吩咐做,以保護整體社區;不可剝削貧窮雇工或外僑,要支付當日工資使其存活;不可剝奪外僑或孤兒的權利,也不可拿寡婦的衣服作抵押;收割而忘記帶回家的穀物,要留在田裡,讓外僑、孤兒和寡婦拾取,這樣上帝會事事祝福;橄欖、葡萄也是摘一次就不要再去摘,要把剩下的留給外僑、孤兒,和寡婦……這一切重視人道精神的誡命,背後只有一個理由:因為以色列人曾在埃及作過奴隸,上帝解救了他們,所以他們要遵行這些誡命。

上主命令以色列人遵行這些誡命,正是這個信仰群體能與眾不同的關鍵。因為曾被苦待,所以要善待人,這不只是人的將心比心,更是上主愛的命令。台灣人一樣曾被苦待,為何沒學會善待?因為台灣人不認識上主,沒有領受這誡命。在台灣,有多少勞工被剝削、惡意資遣?方便的信用卡背後,可怕的循環利率導致多少人淪為卡奴?多少商業推銷手法,完全沒顧慮到顧客的經濟能力,連哄帶騙地讓人寫下一張張分期付款契約?台灣人不只需要將心比心的人道價值,更需要接受上主的命令,才能真正尊重每個生命的價值,建立正義友善的社會。求主憐憫、介入!



默想:

我曾因為被苦待過,而更願意善待人嗎?

祈禱:

慈愛公義、保護弱勢者的主,求祢憐憫並介入台灣,使我們因為有祢的誡命,而能真正善待人、建立正義友善社會。奉耶穌基督聖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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