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7日 星期日

《每日新眼光》2014/09/07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 新眼光首頁 線上聖經閱讀 訂報退報 友善列印

2014年 09月 07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領受應許之道

參考經文:《 申命記26章16~19節》

今天,上主也照祂的應許承認你們作祂自己的子民,命令你們遵行祂的一切誡命。(申命記26章18節)

常聽到「恭敬不如從命」這句客套話,多用在對方客氣待我們,雖不敢當,但不好違命而接受。但聖經中提到上帝希望祂的子民對待祂,都是真正「恭敬又從命的」,如撒母耳記上15章22節所言:「上主喜歡什麼呢?……順從比祭物更好;聽命勝過獻上最好的羊。」因為祂是聖潔又信實的神,所以要求與祂立約的子民也應當如此恭敬從命、表裡如一。

申命記26章結尾這幾節經文,正是為前面第12章以來的「規條」部分作總結,重申遵行前面所提律例典章的重要。這些誡命是為祂的子民所設計的,唯有甘心服從、確實遵行的,才能承受上主的應許,成為祂聖潔的子民。恭敬又從命,上主必使他們比任何國家強大;反之,受上主揀選與之立約的百姓若不一心一意切實遵行法律誡命,則無法承受上主所應許的這一切。

恭敬又從命是領受應許之道,並且與上帝的立約一直都是現在進行式,每一次宣讀這些律例典章時,都是上主「今天」的命令、「今天」你們要答應服從、「今天」就要一心一意切實遵行。當你們「今天」承認上主作你們的上帝,「今天」上主也會照祂的應許承認你們作祂自己的子民,這就是從今時直到永遠的神聖生命之約。「今天」,我依然要繼續與主有約!



默想:

我能否體會遵行申命記中的這些誡命要求,乃是為了顯明祂是我們的上帝、我們是祂的子民?

祈禱:

感謝又真又活的上帝,祢是昔在、今在、永在的神,謝謝祢揀選、呼召我們成為祢的子民,「今天」我也要再次與祢立約,請祢永遠做我生命的主,我也要因著耶穌基督的恩典,遵行一切誡命,學習盡心盡意盡性愛祢,又愛鄰舍如同自己,以此來回應祢。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阿們!

台灣教會公報社版權所有,關於電子報發送有任何疑問,請連絡 epaper@mail.pct.org.tw

臺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10647 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69巷3號 電話:02-23625282
Copyright 2010 © www.pct.org.tw All Rights Reserved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注意: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