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日 星期四

《每日新眼光》2014/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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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10月 02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償還福音的債

參考經文:《 羅馬書1章8~15節》

因為無論對什麼人,開化的,沒有開化的,有學問的,沒有學問的,我都欠他們的債。(羅馬書1章14節)

通常我們都對「債」這個字敬而遠之,唯恐避之不及有所牽連。但仔細端倪這個字,是由「人」與「責」合在一起,意即是一種負擔,也是欠債的人必須負的責任,只有把債還清,內心才得以平安。

保羅說他欠所有人福音的債(羅馬書1章14節),故甘願到羅馬去償還。我們若有像保羅這種態度,認識到傳福音乃是我們當還的債,因為「基督的愛支配著我們……祂藉著基督使我們得以跟上帝和好,又給我們傳和好福音的職分。」(哥林多後書5章14~18節)就會了解傳福音是我們的職分,不論如何總要承擔,不容推辭;也不會把傳福音當作功勞,而是看作當然該還的債了。

教會有位弟兄在50歲人生事業顛峰中選擇退休,他笑著說,因為他虧欠了福音的債。仔細再問才知,他讀大學時決志信主後跟上帝立約,無論境遇如何,都要預約人生下半場(50歲)專務走傳道的事奉,著實令人感動。

可惜!今天不少基督徒看見別人將邁向滅亡卻無動於衷、知道別人的需要卻不願供應,甚至覺得傳福音是教會牧者長執同工的責任。若從大使命的角度來看,每個基督徒都是傳福音的特派員,每個未信主的人,都是我們福音的債權人。若我們只是心裡想還債,卻沒有具體行動,那這個債就還是欠著。

求主讓我們多作反思,好趁機會多償還福音的債。你我的蒙恩得救,都是主所賜的恩典,均曾透過別人分享而蒙福,如今回報主恩最好的方法,就是繼續傳遞分享下去,為要多得人,多救些人,讓更多人都來同得福音的好處。



默想:

讓我們為主全心擺上,讓台灣每個地方的百姓都能聽到福音,也願你、我將「還福音債」的心願,成為一生為主而活的原動力!

祈禱:

主啊!求祢讓我覺悟到我對福音的虧欠在什麼地方,並賜給我力量,追求祢要我追求的,去償還我必須還清的福音債。奉主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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