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2日 星期四

《每日新眼光》2015/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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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03月 12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讓耶穌信任我們

參考經文:《 約翰福音2章23~25節》

……耶穌不能使自己信任他們,因為祂對所有的人都有深刻的了解。(約翰福音2章24節)

至今,我仍無法理解,為什麼有人相信了,卻又莫名其妙的不信了。難道,牧師該為他的不信負責?

曾經有一個姊妹,突然走進了教會,在我還沒搞清楚她為何來之前,我已迷失在她對信仰的讚美與肯定中:牧師的講道很棒,擊中她心靈的需要;教會弟兄姊妹對她充滿關懷,讓她擁有滿滿的愛;上帝為她成就了生命的欠缺……,她充滿著熱情的見證,彷彿這裡就是天堂。很短的時間內,她提出洗禮的期待,因此,教會就為她安排屬靈的分享,基要真理的教導,為她的得救感謝上帝。但就在洗禮過後的下一個主日,她就不來教會了,而且是完完全全拒絕。至於為什麼,沒有人知道。

我常常想,這樣的案例在其他教會多不多?我的教會確實有不少信徒相信而後洗禮,但之後又很快離開教會。難道,他們在小會問道理時分享經驗上帝同在,與在兄姊面前的見證是虛情假意?若如此,他們到底相信什麼?

2章18節聖殿中當權的猶太人質問耶穌:「祢能顯什麼神蹟給我們看,好證明祢有權做這事呢?」3章2節尼哥德慕來請教耶穌:「老師,我們知道祢是從上帝那裡來的教師。祢所行的神蹟,要不是有上帝同在,沒有人能行。」約翰福音的作者在這兩個故事間以自己的理解來詮釋什麼是「相信」。23節中文聖經一般都翻譯成「信」(episteusan),但作者在「信」這動詞加上一個前置詞,指出這些人是因「神蹟」而相信耶穌。他們是否委身承認耶穌是主?或許他們只是客觀看見,就像我們相信大衛會變魔術一樣,如此而已。因此,第24節作者在同樣一個動詞之後接續一個名詞,轉化了「信」字的內涵,成為「信任」的意思。指出耶穌並不「信任」他們的「相信」是真實的。

我是牧師,我相信耶穌,我因著相信耶穌是主的呼召,進入教會服事。但是,我的服事讓主耶穌信任嗎?每當信徒離棄了耶穌,拒絕透過禮拜繼續相信時,縱使我有千百種理由可以解釋信徒的離開不是我的錯,面對祂,我又何須辯駁呢?難道祂不早已看透我了嗎?祂是知道我的。但我,我還能繼續被祂信任嗎?為此期待,我禱告:「主啊!我的一生在祢手中,求祢憐憫,求祢開恩。讓我即使失敗,趴著也願意繼續忠實地服事。盼望有一天我能夠清楚我的『相信』是通過祢對我的『信任』,而得著祢的肯定。」



默想:

我是否盡心服事了?我有盡心到能夠被上帝信任嗎?

祈禱:

主啊!求祢讓我因著相信來進到祢的懷裡,而非表象,可以誇耀見證的成就與恩典。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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