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3日 星期日

《每日新眼光》2014/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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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07月 13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庇護城

參考經文:《 民數記35章9~34節》

你們渡過約旦河、進入迦南地以後,必須選擇庇護城,使因過失殺人的人可以逃到那裡,躲避被殺者的親戚前來尋仇。(民數記35章10~12節a)

上主吩咐摩西,利未支族的48座城鎮中,要選設6座城,作為庇護城。3座在約旦河東岸,3座在迦南地。約書亞記20章7~8節記載,這6座城是基低斯、示劍、希伯崙、比悉、拉末、哥蘭。城平均地分布在南、中,北三區域,使每區的人都容易到達。原來法律賦予被殺者親屬有權利尋求報仇,建立庇護城是歷史的里程碑,讓任何人非蓄意或無預謀的誤殺了人,可以逃進庇護城作為避難所,案情給予公正公開客觀的裁判釐清後,謀殺者還是要處死,只有誤殺的可以逃到庇護城躲避報血仇的人。他可以安全地住庇護城裡,庇護期間禁止以金錢賠償來換取離開庇護城,需等到大祭司死亡後,才可以獲得自由離開庇護城。因為雖是誤殺,仍要付出代價,失去部分自由──被限制住居,不能歸回他的產業之地。正如該隱殺死弟弟亞伯後,被放逐流離他鄉。

庇護城的制度嚴謹,公正地處理殺害人命的事件。蓄意殺人者必須償命;非故意謀害人命的,給予逃到庇護城保存生命,直到大祭司死亡。公義和憐憫並存的上主,以恩慈對待無心過失之人,給予一條生路的機會。

1981年創設的基督教更生團契認為,監獄的意義不應只是消極的處罰罪行,更應積極的救贖生命。唯有福音能使受刑人心靈改變,靠著信仰的力量,才能使曾在黑暗中浮沉的人邁向光明。更生團契除了巡迴各監所佈道外,更派傳道人長期義務駐監服務,也提供刑滿出獄者各項服務,實有庇護城精神。



默想:

庇護城制度改進了血仇相報的律法,避免家族間積存累世宿仇,恢復社會秩序使之趨於平衡。

祈禱:

滿有公義和憐憫的救贖主!我們的一切言行舉止都在祢的眼目之下。祢公正嚴明的作為,攝理處置一切事務,我願順服祢的律例典章來處理人際間的應對進退。奉主耶穌的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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