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5日 星期五

《每日新眼光》201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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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07月 25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無所不在的庇護

參考經文:《 申命記4章41~49節》

這種城是為那些由於過失、不是故意殺人的人設立的。這種人可以躲進庇護城,不被處死。(申命記4章42節)

最近和一個剛從加拿大多倫多回來的學生見面,他說多倫多也是個移民的「庇護城市」(sanctuary city),就像美國芝加哥、紐約、舊金山一樣,讓那些移民證件不全的人在補足證件期間能像合法居民那樣,使用食物銀行、健保設施、就業和娛樂服務等。這讓我想到了舊約「庇護城」的條例。「庇護城」和合本翻譯作「逃城」。「逃」這詞在希伯來文原出自"miqlat"這字,意思是「接納、吸收」,即「接納逃亡者到自己的地方」或「庇護、藏匿」的意思。

根據民數記35章,專門服侍上帝的利未人可以得到其他支派所給予的48座城,然後以其中6座分散不同處的城作為庇護城,凡意外殺人者可以逃脫至此請求避難,不僅為以色列人,也為在他們中間的外人和寄居者。按律法記載,一個以色列人若殺了人,為逃離被殺者的親屬復仇,可逃到庇護成;在那裡經過公開調查與審判,蓄意謀殺者,依照摩西法律規定處死,非蓄意誤殺人者則可留在逃城,直到受膏的大祭司死了,殺人者才可回到他所得為業之地。

庇護城預表包羅萬有的基督作救贖之神的具體化身,誤犯罪者可逃入基督裡得庇護。中世紀基督教會有「避難法」,即一個人若被他的敵人追擊,他可以在教會的祭壇避難,在此被追擊的人是安全的,直至教會調查案件結束。

作為上主的子民們,我們有「基督」這座庇護城,讓所有信而悔改的人都有逃離罪惡死亡陰影的避難所,這庇護是為著全人類的;我們不需要補辦證件,不需接受調查,祂隨時同在庇護。



默想:

基督真是我們的庇護城嗎?進一步說,我們是否也成為別人的「庇護城」,成為讓別人得到安穩的所在呢?

祈禱:

主啊!感謝祢親自庇護我們,雖然我們身處於充滿不義的世界之中,但求祢讓我們懂得把握各種恩賜,在服侍中感受到祢的同在。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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