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9日 星期二

《每日新眼光》201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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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09月 29日 發刊時間:每日發刊 單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活在「新約」中

參考經文:《 哥林多後書3章1~11節》

祂使我們有才幹作新約的僕人;這約不是字面上的法律,而是聖靈的約;字面上的法律帶來死亡,但聖靈賜生命。(哥林多後書3章6節)

「我太太快生了,可不可以通融一下,讓我開過去,送她去醫院?」我向警員哀求多時,但他就是不放行。這是幾年前某週六晚上的事。當時,懷孕足月的太太突然落紅、陣痛,於是我把教會的事交代完,迅速開車載她去醫院。不巧那日適逢總統選舉投票日前最後一個週末,因現任總統、也是總統候選人之一要到彰化辦造勢晚會,維安層級升高,將整條道路都封閉了。

我們趕了半個多小時路程,眼看剩不到5公里就要抵達醫院,卻被警察攔下,進退不得。我多次跟警察交涉,跟他說太太快生了,總統車隊還未來,可否讓我們轉進前往醫院的道路?但員警就是不肯,直說上面規定,總統要來,只能保持車道淨空。於是,太太在車上多痛了10多分鐘,只為讓總統車隊先一步通過!而警察先生的遵守規定,則帶給我極大的擔心。

在信仰中,我們也常犯下一樣的錯,只知「守住條規」,而沒有活出聖靈所賜的生命。保羅的時代,基督徒社群中有許多猶太人,他們仍相當看重律法,卻也被律法轄制,無法有效展開宣教。於是,保羅闡述他的宣教工作,不被摩西的律法侷限,而是更廣闊地讓聖靈帶領,這是來自上帝的恩典、聖靈親自做工的成就。

這不只是保羅的宣教觀,也是他的信仰觀。哥林多後書3章9節說:「如果定罪的功用(律法)會帶來榮耀,那宣佈人無罪的功用(基督的福音)就帶來更大的榮耀了!」宗教改革家馬丁路德闡釋得很清楚:人不是靠律法得救,而是「因信稱義」──因為相信基督拯救,領受這份恩典與愛,自然能成為一個好的基督徒,而被上帝看做為義人。這麼說並非律法不重要,而是強調「聖靈使人信基督的拯救」這個「新的約」才是信仰核心。簡言之:上帝的律法,並非要侷限人,而是要使人知罪,讓人知道我們的有限、人性的軟弱,並不能使人得救。而真正使人得救的,是耶穌基督的恩典;讓基督徒生命充滿熱情的,則是來自聖靈的恩賜。

保羅的信仰觀,幫助我們真實地接受福音的功效,無論在宣教的觀點上、或信仰的生活中,都帶給我們嶄新的視野,不再被律法所框限,而能活在「新約」中,領受真實的恩典!



默想:

上帝的律法、誡命,對我來說有何意義?而耶穌的福音,又帶給我什麼幫助?

祈禱:

親愛的上帝,求祢幫助我更清楚認識祢的律法,並從中明白自己的軟弱及困境;也幫助我,能對耶穌基督的死與復活有足夠確信,好倚靠這份救恩得著拯救,時時活在祢的榮耀中。奉主之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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